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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沈阳1月4日电(记者孙任彬)为了有效应对空环境气体污染,辽宁省加大了对高污染排放车辆的淘汰力度。2014年,共淘汰365,000辆“黄标车”和旧车,超过了全年淘汰349,000辆的国家目标。
据了解,“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即不符合国家一级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不符合国家三级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它被称为“黄色标签车辆”,因为它贴有黄色环保标志。
为了加快淘汰黄标车和旧车,辽宁省采取了限制性措施,积极推动在主城区建立环保绿标区,扩大黄标车限制区域,推动淘汰黄标车。目前,全省已建成22个绿色标签区,总面积587.3平方公里。沈阳在原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绿色标准区和全运村绿色标准区的基础上,增加了二环路以内的区域作为环境标准区,面积179平方公里。
通过在辽宁省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公安部门加大了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的强制报废力度,对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强制报废。
今年,辽宁省环保厅对全省68家环保检测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严格执行机动车环保检测标准和规范,未通过检测的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并督促超标车辆的维修和处理,提前淘汰。
标题:辽宁2014年淘汰36.5万辆“黄标车”、老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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