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77字,读完约1分钟
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从3月1日起,我市将对建筑企业进行阶段性信用评估。信用评价不良的企业将被列入重点监管名单,政府项目不得接受其投标。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提醒,自2013年3月1日起,所有施工企业均可在1月15日前登录该局网站,申报良好行为信息。各施工单位和总承包商应在本阶段信用评价开始前6个月内对在建工程承包商进行绩效评价,未按要求填写承包商单项工程评价信息的,应记录不良行为。
据介绍,建筑企业信用评估分为阶段评估和实时评估,其中阶段信用评估以6个月为一个评估周期,在阶段信用评估开始前两年内,根据进入信用体系的合规性信用信息对建筑企业进行评估。信用等级主要分为三类六个等级:绿色(A级表示信用状况良好,A级表示信用状况良好),蓝色(B级表示信用状况良好,B级表示信用状况良好),红色(C级表示信用状况不佳,C级表示信用状况不佳)。(记者窦)
标题:深圳市将对施工企业 开展阶段信用评价
地址:http://www.3mta.com/xlxw/179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