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690字,读完约4分钟
越秀法院发布了一份关于银行卡案件的白皮书,这成为了一场信用卡透支纠纷
2007年至2013年,广州越秀区法院受理银行卡案件17044件,涉案金额超过3亿元。其中,超过90%是信用卡透支纠纷。越秀法院昨日发布《银行卡案件审理状况白皮书》。越秀区位于广州市中心,辖区内金融机构众多。金融审判一直是越秀法院商业审判的“关键事件”。金融案件占商业案件的60%以上,而银行卡案件是金融案件的“龙头”,占金融案件的70%以上。
为什么超过90%的信用卡透支有争议?一个原因是信用卡与大额消费贷款捆绑在一起。据报道,为了发展信用卡产品业务,出现了信用卡分期偿还大规模消费贷款的透支拖欠案例,最近还出现了汽车贷款和抵押贷款与信用卡捆绑在一起的透支案例。
然而,由于银行未能对信用卡欠款的性质进行准确分类,抵押担保的范围不明确,这使得案件审理更加困难。此外,持卡人逾期还款时,银行按照信用卡合同规定的利息和滞纳金标准收取款项,远远高于一般商业贷款的利息收取标准,增加了持卡人的还款负担,容易引起持卡人的不满进而拒绝还款。
建议银行通过信用卡平台开展贷款业务时,要注意贷款与普通信用卡业务的区别;同时,银行在审核持卡人信用卡贷款申请时,应充分告知持卡人逾期还款的不良后果。
案例1:贷款300,000英镑购买一辆豪华车,并停止支付240,000英镑的利息罚款
2012年9月,小李与银行签订了《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专用合同》,其中规定小李从汽车销售商处购买了250辆雷克萨斯es2013豪华版汽车,总价为44.9万元,小李自己支付了首付款14.9万元。小李通过其在银行申请的购车专项分期付款业务申请透支付款,透支金额为30万元,并将上述汽车抵押给银行作为担保。小李断供后,本行向法院起诉小李,要求其承担贷款本金及手续费16.8万元、利息及罚息23.96万元、滞纳金6267元等。
法院判决小李承担本金和手续费168,150.11元,以及利息、罚息和滞纳金,相关标准按照《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专用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支付。
案例二:我发现卡被偷了,立即取款以证明卡没有丢失
老张向银行申请了借记卡,并办理了自助银行和短信服务。自助银行的每日限额为5万元。老张自己为借记卡设置密码,并根据密码进行交易。2013年8月2日23: 37,上述借记卡出现在福建省某分行转账人民币115,000元、手续费110元的交易记录中。老张意识到该卡可能被盗,立即于3日00: 06从广州某支行提取100元现金,证明该卡未丢失。00: 08,上述借记卡从福建省一家支行支取900元。大约0点26分,老张办理了涉案银行卡的冻结手续,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后来老张状告法院,法院认为损失主要是克隆的银行卡造成的,因此银行应承担70%的责任,老张因保管不当而被盗密码应承担30%的责任。
1.
没有密码卡被盗
银行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没有密码的银行卡刷卡时不需要输入密码。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持卡人泄露密码没有问题。如银行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持卡人在使用该卡时有重大过失,银行应对持卡人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但是,如果持卡人因银行卡保管不当或卡使用不规范而泄露银行卡信息,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
损失是由一张假卡造成的
银行占70%
犯罪分子在自助银行场所秘密安装微型摄像头等秘密窃取设备,秘密窃取持卡人的银行卡信息和密码,因此大多数案件没有直接证据反映银行卡信息和密码的泄露过程。大多数法院首先判断克隆卡片的可能性。当法院认定持卡人的损失是由假卡造成时,将根据过错分担原则判定银行承担70%的赔偿责任,其余30%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3.
商户有义务审查持卡人的签名笔迹
持卡人未能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和密码,这是银行卡被盗用的一个重要原因。建议持卡人及时开通短信通知账户余额变化的服务功能,发现银行卡丢失或收到可疑消费通知后,及时挂失报案,以保存证据,减少损失。对于接受信用卡消费的特殊商户,他们有合理的注意义务检查持卡人的签名和银行卡背面的签名。对于字迹明显不一致或姓名不一致的,应拒绝信用卡消费,以免承担赔偿责任。
标题:评论:信用卡绑房贷 银行不能只管罚
地址:http://www.3mta.com/xlxw/179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