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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发挥社会公众作用
文明、遵守法律移动的监督作用
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旅行的自觉性,
减少交通安全隐患,保障道路安全。
烟台警察部门
调整“随意拍照”的违法通报范围,
增加五种常规违法行为和两种严重违法行为。
然后从11月1日开始
正式实施调整方案。
通常的违法行为:从以往的5种扩展到10种,新增5种:
严重违法行为:从以往的11种扩展到13种,追加2种:
追加其违法行为的举证标准
你观察什么?
我们接下来往下看!
占用公共汽车站违法停车,占用盲道违法停车,占用人行横道违法停车
需要采集三张证据照片。
第一张照片是全景照片,必须能清楚地反映路段、道路状况、公共汽车站/盲道/人行横道、车辆整体、车辆牌照。
第二张照片是车辆前身的照片,可以看到车辆的整体情况、车辆牌照、车辆压力的盲道/人行横道、车辆的停车位置不变。
第三张照片是车辆后身的照片,车辆的全貌、车辆号码、车辆压力的盲道/人行横道、车辆的停车位置不变。
接下来举个例子证明
正确的操作包括:
1
堵住盲道违法停车
2
占用公共汽车站违法停车
3
占用人行横道违法停车
二、汽车走单行道
需要采集三张证据照片。
第一张照片是全景照片,必须能清楚地反映路段的全貌、明确的禁令标志、车辆的全貌、车辆牌照
第二、三张照片可以看到车辆的全貌、车辆牌照、车辆以外的大头贴。
三张照片需要反映违法车辆进入单行道的过程,没有回头和掉头等。
三、占用紧急车道
需要收集两张以上不均匀且不同位置的汽车全景特征图像。 照片清楚准确地反映了汽车汽车前部(或后部)的全貌、车牌、颜色、车型、显著的地理特征(包括高速公路行驶里程板、典型的交通安全设施、建筑、标志线等至少违法地点的全景新闻)
大家都可以通过
“烟台公安”或“烟台交通警察”微信公共平台
“微警务”模块下“手头拍”专栏
全市范围内
通报发现的部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另外,请大家注意
请市民在举报违法行为时观察
★无论是驾驶还是等待停车,驾驶员都不允许用手机拍摄视频和照片。 否则提供的资料不仅不能作为通报的依据,驾驶员还可能因此受到处罚。 发现违法行为时,有必要通报时,可以协助车内其他乘客,或者用行车记录仪进行拍摄。
★植入的证据必须是原始影像和照片,手机截图、手机行车记录仪、手机电脑影像、二次手机拍照等不被采用作为证据。
★举报违法行为时,需要填写详细的违法道路,如莱山区山海路和港城东大街的交叉路口。 如果地点只填写区,没有标明地点,由于地址不明,无法验证,不能作为证据受理。
★进入行车记录仪的影像时,必须确保影像的时间水印正确,违法车辆牌照及违法行为明确。
文明交通,安全出行
交通违章津贴逐渐拍摄是市民参与交通管理的
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我希望大家积极参加
烟台城市交通的迅速发展为自己的力量做出贡献。
从自己开始,互相监督,管理,
保障守法者的合法权益,
让违反法律的人惩罚违法行为
共享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点亮右下“看着”
持续关注。
资料来源:烟台公安。
原标题:《鲁f,鲁y业主观察! 这些违反交通行为可以报警! ”。
阅读原文。
标题:热门:鲁F、鲁Y车主观察!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可以举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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