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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1起犯罪被判刑24年半,没收个人财产的金安区法院公开由汪贤兵等27名被告人参与黑事件,10月18日下午,金安区人民法院由汪贤兵等27名被告人参与黑事件,进行一审公开判决,主犯汪贤兵 贯穿非法拘禁罪、诈骗罪、强制交易罪、投标罪等11项罪名,数罪处罚,决定有期徒刑24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李永生、李国新等2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3年6个月至1年有期徒刑,并相应地作出了剥夺政治权利、罚款的判决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汪贤兵自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跟踪社会,因在六安东桥镇实施一系列暴力违法犯罪活动而形成了恶名。 1996年1月10日,汪贤兵称李永生、李国新等8人“
标题:热门:六安东桥汪贤兵等27人涉黑案宣判!首犯汪贤兵获刑二十四年半,没收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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