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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7日,市司法局举行法律顾问聘礼,被红伟、苏强、刘红英聘为我局法律顾问,这标志着市司法局的法律顾问制度正式建立。 局党组书记、局长常书彦向法律顾问发出聘书,进行重要谈话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军主持聘礼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文婷宣读了《聊城市法律界人士关于聘请法律顾问的通知》。 其他局领导、各科、各部门负责人参加聘礼 常书彦指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上级要求和司法行政工作的诉求,必须充分认识到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作用。 中央两个《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企业律师制度的意见》确定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应当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司法行政事业是党的政法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社会的迅速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中起着重要作用。 建立司法行政法律顾问制度,对司法行政机关依法保障和促进职务,提高执法公共说服力,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的每一个作用都有重要作用 常书彦指出,实施法律顾问制度是司法行政机关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对策的重要措施。 是推进聊城司法行政改革,开创创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新局面的实际需要——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决定,依法行政,提高依法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 法律顾问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学习司法部和省厅关于司法行政业务的决策配置,尽快熟悉司法行政的规则和优势,站在谈政治的高度,立足司法行政的实际,积极提出政策,贡献才能和智慧,建立法律专业 常书彦要求必须建设良好的法律顾问制度 重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倾听,仔细听,涉及全市司法行政的重大改革、重大几个事项、重大决定、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制度建设及涉法投诉访问等几个事项,都积极向法律顾问 与法律顾问密切合作,完善制度,建立务实有效的从业机构,为法律顾问职务提供便利条件,各部门支持法律顾问工作、法律顾问比较有效的职务责任,各方合作提高司法行政从业水平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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