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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报12月3日,《山西省平遥古城保护条例》正式实施。
《条例》将平遥古城保护范围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环境协调区、镇国寺和双林寺,进一步规范平遥古城保护范围内的生产、生活、游览、建设、保护和利用活动。《条例》明确规定,如果平遥古城的传统院落和传统民居结构发生改变,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以20万元至30万元罚款,对个人处以10万元罚款。
根据《条例》,平遥古城保护的主要内容包括:整体历史风貌、传统格局和空尺度;建筑高度、立面形式、庭院布局、空房间结构、传统街道、庭院、传统民居、传统作坊和传统店铺的建筑风格和旧墙风格;城墙、振果寺、双林寺等文物保护单位;未分级的历史建筑和不可移动文物;寺庙、祠堂、牌楼、古桥、古树名木;历史地名、历史建筑名称和旧商业品牌;与近代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和重要产业相关的代表性建筑、遗址和遗迹;传统手工艺品和传统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古城区居民生活和社区基础服务配套设施。(杨远郭志清)
编辑:张洋
标题:山西省平遥古城保护条例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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