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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多年的稻香村商标战现在又开始了。4月20日,苏州稻香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岛公司)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申苏岛公司是糕点类食品“稻香村”商标的唯一持有者。
此前,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道公司)召开媒体沟通会,称苏道公司因类似商标被消费者误购而被诉至法院,要求后者在企业名称中注明“苏州”字样及多家门店的规模。
苏岛公司回应称,将申请北岛商标“稻香村”和“北京稻香村”无效。
历史上有许多稻香村
根据苏岛公司提供的资料,稻香村始建于1773年,位于苏州观前街,至今已运营243年。清末民国时期,稻香村从苏州传播到南京和上海,第二代稻香村由此诞生。此后,稻香村传播到保定和北京,由此诞生了第三代稻香村,其中北京分号是北大道公司的历史前身。
然而,北大道公司否认了这一来源,北大道公司执行副总经理迟向东只是在博客中写道,清末民初,一些经营者在北京开设了名为“稻香村”的店铺。
苏岛公司副总经理杨国银介绍说,在1919年至1926年的社会动乱期间,北京的稻香村于1926年关闭,完全不复存在。苏州稻香村和保定稻香村一直存在。
20世纪80年代,保定市稻香村率先在“饼干”、“水果面包”、“糕点”等领域注册稻香村商标(以下简称稻香村商标)。该商标由“稻香村”三个汉字和“dxc”三个字母组成,分别分为圆形框架的上下两部分。
(稻香村商标归苏岛公司所有)
2004年,苏州和保定的稻香村工厂成立合资企业,稻香村的商标转让给苏岛公司。目前,该商标仍然有效。
2005年,由于该商标作为组合商标过于繁琐,苏岛公司对其进行了调整和设计。“这个商标显然是在20世纪80年代注册的,我们希望对它进行调整,使之更加过时。”杨国银说道。
第二年,苏岛公司申请注册稻香村新商标。本商标外观为三个扇形框内手写的“稻香村”汉字(以下简称扇形稻香村商标),使用的指定商品为第30类糖果、饼干、面包、糕点、年糕、米果、冰淇淋、谷类制品、面制品和淀粉质食品。
(苏岛公司决定申请一个新商标,即一个有争议的扇形商标)
然而,2009年7月2日,北大公司对范翔村商标提出异议申请。2013年4月2日,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范翔村商标不予注册。
轰动全国的稻香村商标案
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批准的原因是范翔村商标和北大道公司拥有的商标在类似商品上构成类似商标。
北大道公司拥有稻香村的商标。该商标的外观为“稻香村”,于1997年5月21日批准注册。然而,使用的产品范围不是糕点食品,而是“馅饼、烤馅饼(意大利风格)、饺子、馒头、春卷、炒饭、粥、年糕、粽子、元宵、煎饼和八宝饭”
(北道公司拥有的稻香村商标不包括面包、蛋糕和饼干)
北岛公司拒绝接受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决,先后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引发了“向涛村”商标纠纷,轰动全国。1997年,在苏道公司已经拥有稻香村商标的情况下,北大道公司成功地将稻香村商标注册在非糕点类食品中。原因是商标局认为“粽子、元宵和饼干、面包和蛋糕不是类似的商品”。然而,如今,商标评审委员会和法院认为糕点食品与“粽子和元宵”是同一种食品。
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判断其是否构成类似商品的具体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应该随着社会的发展、相关消费市场的逐步演变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不断变化和调整。
此外,商标评审委员会和法院均认为,扇形“稻香村”商标中的扇形边框将被相关公众认定为一种装饰,其认定功能极其有限。因此,扇形稻香村商标的主要识别部分是中文“稻香村”,其文字构成、读音和含义与北大道公司的稻香村商标相似,只是字体略有不同。
此案于2014年结案,并分别被最高法院和北京市高级法院评为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宋晓明当时介绍说,本案判决的意义在于,由于历史原因,不同企业长期使用类似商标。在市场结构已经客观形成的情况下,这样的判断有利于维护已经形成的稳定的市场秩序。
一场新的长期战斗
在打赢这场“世纪战争”后,2015年9月,北大道公司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东城区法院、丰台区法院和朝阳区法院提起了四起针对北大道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民事侵权诉讼。
其要求包括要求苏岛公司在其商标和稻香村店匾上标明“苏州”,并停止使用“稻香村”作为其商业名称。
事实上,双方已经就稻香村的商标进行了合作。根据记者获得的授权协议文件,苏岛公司两次授权北岛公司在糕点领域使用稻香村商标。
双方声明将共同维护“稻香村”品牌,并同意许可费应为北大道公司销售额的3%,但杨国银表示,“许可费应由北大道用于稻香村品牌的推广,实际上我们没有收取一分钱。”
2008年底,苏岛公司授权到期。然而,在此之前,北大道公司已经开始申请在“蛋糕”等商品上注册“北京稻香村”商标。该商标仅在北岛公司拥有的“稻香村”商标旁增加了“北京”字样,并非糕点类商品。
(“北京稻香村”是北大道公司在糕点类产品上注册的商标)
据《北京青年报》2010年10月29日报道,“东城工商分局及相关部门积极调查,建议企业注册‘北京稻香村’商标,地理位置优先。经过市商标局与总局商标局多次协商,`北京稻香村'商标现已进入审查程序。”
最后,北大公司于2015年成功注册了“北京稻香村”商标。
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马祥表示:“到目前为止,‘北京稻香村’商标是中国唯一一个以‘地名+注册商标’形式成功注册的新商标。”
在4月2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苏岛公司律师、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罗明军表示:“苏岛公司将对北大道公司‘稻香村’和‘北京稻香村’商标申请第30类无效。”
罗明军说:“考虑到目前我国商标案件较多,一般来说,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无效申请的裁定时间较长,速度快的话可能要一年以上,速度慢的话可能要两三年。”
根据以前的审理原则,法院往往先中止北大公司对苏岛公司提起的商标侵权民事诉讼,待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决后再继续审理。双方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行政诉讼。那时,“稻香村”的商标战可能会更久。
标题:南北稻香村商标战升级:苏稻申请北稻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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