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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由于混合改革的消息,银行股出现了飙升。混合改革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对中高层管理人员或业务骨干实施员工公平激励机制。随着这轮大牛市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提交了股权激励计划,这也为已经很高的股价增加了上行动力。

评论:股权激励应完善分配标准

根据平仓数据,自2015年1月以来,464只股票激励概念股无一下跌,平均涨幅为145.48%,远高于同期上证综指41.52%的涨幅。其中,275只股票的股价翻了一番,占股权激励概念股总数的59.2%。显然,股权激励概念股已经成为当今股市中一颗耀眼的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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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现行股权激励机制在短期内被炒作为一个概念。从长远来看,它可能不一定有助于公司业绩的提高,但也可能拖累上市公司的业绩和股价,因为有三个问题必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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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机制应该增加股权在高级员工收入中的份额,从而发挥积极的激励作用。举例来说,如果一间年收入数十万元的上市公司的行政人员,只占其收入的5%至10%左右,其激励效果便会极为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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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员工过高的薪酬受到了广泛的批评,通过股权激励机制,员工的股权占其总薪酬的比例可以逐步提高。只有这样,股权激励才能对上市公司的绩效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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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上市公司应重视现金分红,以稳定员工持股,并尽量避免高管减持股份对股价的负面影响。想象一下,上市公司不愿意支付现金股利,员工的股权只能通过减少二级市场的持股来套现,所以只要有较高的股份,他们就更倾向于出售和套现,这势必打破员工持股和股东之间“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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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估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条例》规定,绩效考核指标应当是对高管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但如何建立上市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指标,如何具体计算,以及如何与期权激励相结合,目前尚不明确。由于股权激励仅仅基于业绩增长,在很多情况下,它并不能真正反映激励对象对上市公司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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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不禁要问,股权激励是否已经成为高管个人财富增长的工具。在我看来,正是因为绩效考核制度与股票价格脱节的现象在今天的股票市场很普遍。因此,上市公司越来越多的高管利用股权激励进行股价投机不仅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更符合逻辑的。因此,有必要制定一个公平的股权分配标准来决定上市公司高管获得多少股份。我们不能仅仅因为股权激励机制就赋予上市公司高管股权,这不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和股价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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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机制通常被认为是上市公司治理和绩效改进的助推器。然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仍处于探索阶段,还有许多地方需要调整和完善。因此,股权激励只能被宣传为一个短期的概念,并可能不会真正成为改变上市公司的良药。因此,作为管理者,我们应该通过股权激励设计一个长期的激励机制,回归理性投资,平衡股权激励与股票价格之间的合理关系。(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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