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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徐维维从上海报道
上海法官和检察官遴选(纪律)委员会是司法改革中新成立的机构。自五个月前成立以来,该委员会一直非常繁忙。
4月16日,上海市人大批准了推委会关于法官和检察官任命的意见,首批通过选拔并纳入岗位管理的法官和检察官名单即将公布。这些“新人”来自四个试点法院,即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徐汇、闵行和宝山区法院。他们已经通过了收入基本条件考试、考绩、1月份的笔试和3月份与15名甄选委员会成员的专业面试。
就在全国人大通过该决议的前一天,上海两院发布了一项公告,并向公众公开选举产生了高级法官和检察官。选拔委员会很可能会再次忙碌起来。
评选委员会在业内引发了各种讨论。一些学者认为最合理的安排是成立省人大,不适当的安排是成立政法委员会。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上海法官和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是一个独立机构,不属于任何组织。
4月17日,上海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评选委员会委员朱莉娅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时介绍说,上海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上海“两院”,秘书处设在政法委员会。选拔委员会并没有改变过去的任免归属,而是相当于在法院检察院的提名和NPC的任免之间增加了一个否决权。
选拔机制成为司法腐败的防火墙
《21世纪英文报》:与市高级法院的人事部门和市、区党委的组织部门相比,遴选委员会在遴选法官方面有没有分工?例如,专业检查、提名和决策的权利?
朱莉娅:选拔(纪律)委员会主要从专业角度和司法角度选拔优秀的法官和检察官,或者惩罚、处理和调动专业标准不合格的法官和检察官。
法官、检察官候选人所在单位将向委员提供法官、检察官办案业绩、经历、学历等材料,以及他们是否曾处理错案、受到处罚或投诉。笔试结束后,选拔委员会的15名成员将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和投票。
党管干部的原则不变,法官和检察官的最终任命程序不变,任免权仍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此外,对法官和检察官的日常评估,包括政治评估和专业评估,保持不变,这不是由甄选委员会管理,而是由各单位的党组织控制。
21世纪:选拔(纪律)委员会的成员是多种多样的,特别是公众成员的数量要多于相关部门的领导。选择职业法官的意义是什么?
朱莉娅:委员会从职业公正的角度检查专业化和专业化,防止法官任命和免职的部门化和行政化。这种机制还可以防止司法腐败和司法行政腐败,并起到防火墙的作用。
选拔制度可以使法官和检察官的准入标准和要求保持一致,并使《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的专业条件和规定得到统一使用,从而避免不同地区不同法院的检察院掌握的标准大相径庭,有紧有松,甚至打开后门。
例如,上海崇明县远离市中心,交通不便。崇明的一些法官想被任命为中级法院法官,市中心的工作条件会更好。如果没有这样的机制,它可能会通过不正常的方式转移,如问候和打开后门,而不是因为他真的很优秀。
21世纪:选拔委员会成员多元化时,如何与“党管干部”的原则相协调?
朱莉娅:对法官和检察官的评估是首先检查政治标准。各单位党小组会对候选人进行政治测评,但选拔委员会名单上的候选人已经通过了政治考试,优秀、优秀、良好的评分至少在优秀以上。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两院,秘书处设在政治和法律委员会
21世纪:选拔(纪律)委员会目前的工作机制是什么?
朱莉娅:根据我们的工作规定,如果有人被选中或受到处分,我们将举行会议、面试、投票和筛选。例如,目前上海正在公开选举高级法官和检察官,总共有四个职位,我们将从中挑选。这些位置由每个单元自己取出。
关于投票机制,15名成员有一人一票,投票形式是记名投票。会议决议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在第一次选拔面试中,所有15名成员都参加了。
共有15名成员,其中7名来自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务员局、市纪委、市法律委员会、市律师协会和市委组织部,还有8名专家成员。我在刑事诉讼法领域,其他成员从事行政法、法理学、外国法律制度史、民事诉讼法、宪法和知识产权法。
评选(纪律)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两个系统:上海市高级法院专门设立了评选(纪律)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也设有评选(纪律)委员会办公室,我们还在政法委员会设有秘书处。
21世纪:纪律委员会和选拔委员会是同一个团队吗?如何开展工作?
朱莉娅:是的,我们有15个人,但目前没有什么可惩罚的。他们只处理不同的事情。纪律处分是从操作的角度惩罚那些不适合担任法官和检察官的人,其工作程序是一样的。所有单位向纪律办公室报告名单,然后将其发送给秘书处,秘书处再将名单提交给纪律委员会,然后通过会议、讨论、面谈和其他程序做出决议。
21世纪:选择什么样的法官和检察官?对于一些地方医院的领导不经过考试就能拿到定额的现象,我们应该怎么看?一些法官不愿意任职,因为他们已经离开审判岗位很长时间,或者即将退休,或者因为他们害怕繁重的工作。在选择过程中应该如何安排?
朱莉娅:通常有三种类型的法官和检察官。根据上海法官和检察官选拔(纪律)委员会章程,上海有两类人,一类是具有法官和检察官法律地位的人,定额是确定的,这也是一种选拔形式。此外,法官检察官从现有的助理法官和助理检察官中选出。在其他地区可能有另一种选择,即基层法官被任命为中级法院法官,下级法院法官被任命为高级法院法官。上海还没有这样做,我希望将来会这样做。
像总统和副总统一样,他们有资格担任法官和检察官,所以他们确认自己的收入。例如,除非他们离开业务岗位,离开业务办案机构五年以上,否则他们去任何教育部门、技术部门或行政部门都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如果你长期从事商业工作并具有法官和检察官的资格,他离开的法律原因是什么?这说不通。这是旧的方式,新的方式。
对于离开工作岗位五年以上的人员,如果不愿意参加或考试不合格,他们仍将担任司法行政人员或留在原岗位。如果你不想回到审判业务岗位,或者选择留在辅助司法行政岗位,你不需要参加考试。
“面试”主要是针对工作中的业务问题
《21世纪》:谁提出了选拔法官的笔试试题?面试时会问什么样的问题?
朱莉娅:笔试试题是由专家委托的,包括系统内的商业专家和系统外的大学和研究机构的专家。有一个用来提问的题库。
在面试过程中,候选人将在三分钟内讲述他们想成为法官和检察官的原因,15名成员将根据他们讲述的原因和事先提供的候选人材料从商业角度提问。15名成员中的每个人都可以提问和发言。
每个成员都有不同的专业背景,他会问自己学科的问题。
例如,询问民事法官他们在案件调解中持有什么原则,询问刑事法官如何在法庭上排除非法证据,或者询问法官在调查阶段和辩论阶段所扮演的角色是否有所不同。我甚至可能会问一些非常具体的问题,比如消费者上法庭时,金融消费者和普通日用品消费者之间是否有区别。一些民事法官有很高的调解和回避率,所以他们会问他如何实现这么高的调解和回避率,看看他的想法和他对民事诉讼法中调解原则和程序制度的掌握情况。一般来说,它不涉及专业以外的问题。
候选人的材料会提前一周看到,我主要看两端。笔试分为前10%和后10%,我会根据我所在岗位的办案情况、业务评估和业务情况提问。
如果候选人是审判长,我会问他作为审判长如何处理与合议庭其他人的关系。如果他不是主审法官,我会问他作为主审法官如何处理与主审法官的关系。另外,如果你是审判长,你认为审判长在处理好法庭事务时应该把握哪些主要环节?
《21世纪》:目前,法官的选拔与考核并重。这个设计的初衷是什么?
朱莉娅:因为法律本质上是经验,而不仅仅是记忆几个概念和规定。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因此需要有一定的办案实践经验。办案时间的长短非常重要。年轻人受教育程度高,记忆力强,这可能表明他们已经掌握了基本概念和理论知识。然而,处理案件的实际能力以及他们是否适合担任法官和检察官,取决于他与他人交流、判断和分析事情、口头表达语言的能力,以及他是否具有司法从业人员应有的气质和精神。
《21世纪》:一些法官报告说,在实际选拔过程中,考试成绩起着更为决定性的作用,这导致一些有经验的法官由于考试成绩差而未能获得配额。你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朱莉娅:如果你笔试不及格,那当然意味着你没有掌握基本概念和理论。理论指导实践。这种做法不是个人爱好。在办案时,我们应该讲标准实体法和程序法,所以我们应该具备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基本知识。
所谓看实践经验,就是看实践中的实施效果。有些人长期以来就有法官的身份,但是他们从事综合管理工作已经很长时间了,而且他们不是在商业审判岗位上,所以我们把这些人过滤掉。此外,有些人得分很低,从60到70不等,但他们已经处理案件很长时间了。从业务角度来看,几乎没有差错率修正率,也没有不良的业务考核记录,所以我们会给他加分。当然,也有得分高但没有学分的人。我们看不到他们能够胜任法官和检察官的工作,能够独立执法,并认为我们应该继续积累经验。
《21世纪英文报》:评选标准是否会根据各级法院的不同情况,对不同要素给予不同的权重?例如,你去高等法院的次数越多,对专业化和精英主义的要求就越高,因为你必须通过裁判建立规则;你越深入基层,当地的经验和亲和力可能就越重要,因为主要工作是解决纠纷。
朱莉娅:第一次审判主要是掌握和确定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第二次审判的重点是法律的适用是否正确,而再审主要是负责监督,所以不同审判级别的法官对专业水平的要求是不同的。对于中级以上的法院法官来说,这主要取决于他纠正错误和发现问题的能力,我们对他的提问将更多地集中在这个角度。
职位制度的改革可能与法官的离职有关
21世纪:由于岗位制度改革的需要,必须选拔一批法官,这给一些法官带来了心理压力。这一轮的法官选拔及其背后的收入竞争与最近的法官更替之间有什么因果关系吗?
朱莉娅:不能说这一点都不重要。现在我观察到法官离职有几种情况:第一,上海实行最严格的职业回避制度。夫妻一方是律师,另一方是法官,一方必须回避;第二,法官检察官工作了一段时间,觉得自己没有达到职业期望,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第三,由于33%的岗位限制,一个人只能编一个。有些人计算他们的资历,他们可能在四五十岁时没有空,他们的收入是无望的;第四,在上海买房买车的压力太大。虽然人和财产都在省一级管理,法官和检察官的待遇会受到保护,但他认为保护不足以改善现实生活;另外,职业荣誉感不强,地位不高,保障水平不高,待遇水平也不是很优厚。我认为这很正常,但是这个职业不能都谈论钱。我们需要这种精神来从内心尊重和喜欢这个职业,甚至愿意为此做出贡献。
《21世纪》:法官薪酬发放后,薪酬福利等职业保障是否会有所改善,有哪些制度设计可供选择?
朱莉娅:肯定有进步。四中全会明确规定了职业保障,法官和检察官在没有合法理由或法律程序的情况下,不得被任意调动、开除、撤职、降职或降职。法官和检察官的薪酬待遇将相应提高,这也是保障的内容之一。
标题:遴选委员会不改变“党管干部”原则 设置司法腐败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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