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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各地房地产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国土资源部和中央编发的《关于整合地方房地产登记职责的指导意见》于19日发布。这两个部门要求各地确保各级房地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人员业务调动、工作流程再造和技术管理衔接在一年内完成。

不动产登记96%的县“还没动” 两部门喊话督促

指导意见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整合房地产登记职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物权法》的规定,加快建立产权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律保障、方便企业和群众的房地产登记制度。确保房地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房地产所有者合法产权,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和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创造条件,为提高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提供基础支撑。

不动产登记96%的县“还没动” 两部门喊话督促

这两个部门要求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组织编制主管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中央的要求,制定整合房地产登记职责的工作计划或实施意见, 支持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将土地、房屋、林地、草原和海域的职责整合为一个部门,有效落实房地产登记职责整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一个部门作为本地区的房地产登记机构,负责房地产登记工作。各地要整合合并分散在各部门的原登记机构,尽快实现统一的房地产登记机构的有机重组和工作流程再造。科学配置相关资源,确保房地产登记机构有足够的实力有效开展工作。

不动产登记96%的县“还没动” 两部门喊话督促

根据指导意见,整合房地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地要确保今年内完成各级房地产登记职责和机构。要明确时间要求,细化任务安排,严格工作纪律,将申请、受理、审核、登记、发证等房地产登记相关职责统一到一个部门。严禁随意分割房地产登记职责,确保房地产登记职责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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