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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发布的《2015年天津市(房地产)小学招生指导意见》对户籍为“分家”的适龄儿童入学做了详细规定。

人户分离登记入学分三种情况 教育局统筹安排

据悉,户籍“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区县教育局将根据注册学生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1.本区县“分家”学龄儿童由本区县教育局统一招收。2.跨区县“隔离”的适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局招收。3.跨区县“分家”的学龄儿童,因现行户籍政策不能实现“统户”,存在实际困难,需要在实际居住地报名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局办理。

人户分离登记入学分三种情况 教育局统筹安排

根据有关规定,区县教育局将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就读公立学校。华侨、港、澳、台及外国人在天津就读的子女,应按有关文件办理。

人户分离登记入学分三种情况 教育局统筹安排

积极安排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轻度残疾儿童和青少年被安排在普通学校上普通课;中度或重度残疾的儿童和青少年被安排在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注册;真正不能上学的重度残疾儿童和青少年,根据残疾类型和教育需求,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将提供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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