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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5月12日电(记者崔)报道,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联合发布通知,启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

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试点启动

通知规定,试点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费用,在计算当年(月)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这三个部门的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限额扣除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外的一种扣除。试点地区企事业单位组织购买符合员工要求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所发生的费用,应当单独计入员工个人工资和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扣除。

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试点启动

目前,国内人身保险按主要业务可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中,可以作为人们医疗卫生需求的重要保障的健康保险仅占10%左右。对此,专家表示,低发展水平可以通过政策刺激来改善,其中个人税收优惠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这与启动国内商业健康保险的难度密切相关。事实上,大多数外国已经为个人引入了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在澳大利亚,私人医疗保险保单持有人可以获得政府保费的30%作为回报。

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试点启动

据了解,国内有100多家保险公司从事商业健康保险业务,销售的健康保险产品涵盖疾病保险、护理保险、医疗保险和伤残收入损失保险四大类2300多种产品。根据三个部门的要求,符合要求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是指由中国保监会开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综合健康保险产品。

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试点启动

关于受益纳税人的定义,三部门在通知中明确表示,受益纳税人是指在试点地区取得工资薪金和连续劳动报酬收入的个人,以及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和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取得收入的承包人。

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试点启动

至于试点地区的选择,据悉,为确保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顺利实施,计划选择一个中心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其中,北京、上海、天津、重庆为全市试点城市,各省、自治区选择一个人口多、综合管理能力强的试点城市。

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试点启动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鼓励普通百姓购买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商业健康保险。专家表示,在这些政策的支持下,商业健康保险仍将是未来保险业中最具活力、增长最快的行业。到2020年,中国商业健康保险的保费收入预计将达到7000亿至1万亿元,成为继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之后的三大业务之一。

标题: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试点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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