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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法国梧桐树位于南京秦淮区吕子坡附近的一个建筑工地,被施工单位擅自砍倒。秦淮区城管部门接到举报后,立即进行了调查,并依法对单位进行了处罚,罚款50700元。昨天下午,区城管部门向该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
据了解,3月30日,秦淮区城管大队中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路店工地砍树。中队执法人员立即联系了区市政综合设施维护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进入施工现场后,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迅速在施工现场东北角找到了被砍伐的树木。这是一棵法国梧桐树。似乎在它被砍倒后不久,地上就留下了一个光秃秃的树桩。粗树干倒在树桩旁边,而树冠则堆在一边。在清洗之前,先用防尘网和防雨布覆盖。经区市政综合设施维护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测量,砍伐树木的树干直径为60-65厘米。
据透露,执法人员找到施工单位后,该公司负责人承认了砍伐树木的行为。最初,现场正准备现场施工,发现梧桐树正好在设计好的地下室开挖线上。人们认为这棵树会影响打桩机的建造,所以把它砍倒了。执法人员要求对方出示相关行政许可时,负责人认为施工现场的树木属于建设单位的财产,可以自行处理。
根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或移植城市树木,无论其所有权如何。确需砍伐和移植的,必须经市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执法人员向对方出示规章后,命令双方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到城管部门进行处理。
经过20多天的调查、取证、鉴定、重大案件的联合审理等。一、根据《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根据区市政综合设施维护所出具的《绿化损失补偿鉴定书》(损失金额为16900元),中队决定对当事人处以损失金额(50700元)三倍的罚款。
《江南时报》记者刘丹平实习生石红艳
通讯员许云波贾峰市综合通告
标题:开发商擅自砍伐梧桐树被罚5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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