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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省社会救助局了解到,从7月份开始,贵州省城乡低保将按照新制定的城乡低保标准发放,今年1-6月份的新旧低保标准的差额将重新发放。

7月贵州低保金“提标” 补发1至6月差额部分

据悉,根据我省近日发布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降低与招标方案》,2015年全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中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为四个等级,即:第一档,贵阳市南明区和云岩区(城乡一体化);第二档,贵阳市其余8个县(市、区)和桂安新区;三档:六盘水市的县(区、特区)、遵义县、麻江县,以及其他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所在的周边经济开发区;四档,其他县。其中,2015年,全省各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被确定为:第一档,6360元/年;二档,2820元/年;三档,2640元/年;四档,2580元/年。

7月贵州低保金“提标” 补发1至6月差额部分

今年,全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为三个等级,即:第一档,贵阳市各区和桂安新区;二档,贵阳市三县一市,六盘水市县(区、特区),遵义县、麻江县,其他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政府周围的经济开发区;三档,其他县。其中,2015年,全省各级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为:第一档,530元/月;二档,495元/月;三档,440元/月。

7月贵州低保金“提标” 补发1至6月差额部分

据省社会救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1年以来,我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连续四年大幅提高。截至2014年底,全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平均标准提高到398元,比2010年提高67.9%;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平均标准提高到2125元,比2011年提高64.9%。与去年相比,今年新增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了16%左右,新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了27%左右。

7月贵州低保金“提标” 补发1至6月差额部分

目前,我省各地民政部门正在进一步核实低保对象的资金准备情况和新标准。从7月起,根据新制定的城乡低保标准,各地将按月足额按时发放低保待遇,并从1月起补发新老低保之间的差额。据估计,超过460万城乡居民将受益于这一“招标”。(贵州都市报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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