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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底前开始的95%的公共租赁住房将在2015年底前分配

公共租赁住房面积纳入所在街道和居委会的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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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5年住房保障工作,按期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我省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15年住房保障工作。我省将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相结合,适当放宽户籍、住房、财产和收入准入条件,降低城镇无房新就业人员和稳定就业农民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门槛。

2012年底前开工的公租房2015年底前95%要完成分配入住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相关要求,原则上,2012年底前开工的公共租赁住房95%应在2015年底前分配入住,以此类推,今后几年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应作为今年目标任务考核的重要内容。结合新型城镇化推进和户籍制度改革进程,适当放宽户籍、住房、财产和收入准入条件,降低城镇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农民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门槛。对于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房的棚户区居民,可以通过公共租赁住房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对于尚未分配竣工交付使用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要尽快完成分配;对于未完成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应落实预分配措施,并在项目完成前6个月编制租金分配计划,启动租金分配程序。

2012年底前开工的公租房2015年底前95%要完成分配入住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我省将结合经济形势和房地产市场形势,加大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城市危房改造的力度,并于2016年尽快启动城市棚户区和城市危房改造项目的前期工作。从2016年起,确需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应向市城乡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轮候申请数、新项目选址及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备案。同时,要把公共租赁住房社区纳入街道和居委会的统一管理,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社区管理服务合作机制的建立,完善服务设施,提高公共管理水平,努力把公共租赁住房社区建设成为和谐社会和幸福家园。

标题:2012年底前开工的公租房2015年底前95%要完成分配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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