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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便于上市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效率,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决定在现有的交易日的盘后信息披露期限基础上增加新的信息披露期限。
具体而言,在单个非交易日或连续非交易日的最后一天,增加了非交易日信息披露期(13:00-17:00)。上市公司可在此期间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公告类别指数规定的直通车公告,非直通车公告不得披露;交易日将分别增加上午和中午两个信息披露时段。上午信息披露的具体时间为7:30至8:30,中午信息披露的具体时间为11:30至12:30。但是,上市公司因突发事件、境内外时差等客观原因不能在上一个信息披露期内进行公告的,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在信息披露期的当日上午或中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并在下一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记者文继聪
标题:上交所增加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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