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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对于平度血腥拆迁案的责任人,无论判决是重是轻,他们都有自己的二审来揭示最终答案。但是,结束“血液迁移”应该先于个案的正义。只有坚持证词,平度才能更安全。
昨天上午,山东平度“3?21日“征地放火案”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王跃夫被判处死刑,杜群山、李庆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许多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一年前的3月21日,平度市杜家端村村民耿福林因征地纠纷,在项目南部被征地执勤时被纵火焚烧,三个村名李重暖、杜勇军、李德莲被烧毁。
这一“血运”事件引爆了当时的舆论,铺天盖地的批评和质疑迫使平度官员完成了从“放火”到“放火”的过渡,而平度的“三?21“征地纵火案”进入司法渠道。
七名被告中,杜群山为平度市丰台街道办事处杜家端村原村委会主任,崔为涉案工程的现场承包人,为平度市经济开发区吴家滩村原村委会主任。这两位前村委会主任本应站在村民一边,向被拆迁人主张权利,但他们实际上站在了被拆迁人的对立面。归根结底,这场悲剧是由于被告人法律意识薄弱造成的。
据媒体报道,被判处死刑的王跃夫和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的崔向法院提起上诉。与此同时,受害者的一些家属和律师质疑,为什么幕后的崔逃脱了严厉的惩罚。对于崔的处罚,与其他被告人明显不同,本院解释:“同时发现,被害人耿某某的亲属耿某某、姜某某对七名被告人表示理解,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本院不追究被告人崔的刑事责任,而是从轻或者减轻对其他六名被告人的处罚。”审判前的赔偿情况确实对审判结果有直接影响。
这种提前支付赔偿的司法策略能够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为了顺利获得赔偿,受害者家属对被告表示了“理解”,甚至要求法院不要追究特定被告的刑事责任。但是它对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的伤害是无法估量的。
本来,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具有赔偿能力的被告,如果拒绝赔偿,应当由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如果法院宁愿牺牲司法公正,让被告在审判前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和“谅解”,这不仅会造成被告在刑事责任上的不公平,还会鼓励开发商、承包商甚至有赔偿能力的农村基层领导在暴力拆迁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当然,无论对王跃夫、崔、等人的判决是重是轻,我们都有二审的结果。但是,结束“血液迁移”应该先于个案的正义。此前,据新华社报道,平度“3?在“21”征地和纵火案之前,涉案村民为捍卫自己的权利奋斗了八年。在过去的八年里,村民们走访、报警、拨打市长热线,并寻找许多不同级别的官员,但这些法律救济渠道未能及时发挥作用。
在刚刚通过的《立法法》修正案中,征用和征用被明确界定为“只制定法律”。法律原则之一也是征用的前置程序,即未经同意不得征用,也不得补偿。征用涉及所有权的转移,这是你爱我的基本正义。当证词丢失时,平度就没有安宁。
平坦度“3?当“21”征地纵火案告一段落时,我们只能依法办事,让人民看到正义的实现。
标题:山东平度征地纵火案宣判 拆迁依循法度才有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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