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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于3月25日发出通知,称《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决定取消财政部五个行政审批项目,现予公布。

财政部发文取消5项行政审批项目

财政部取消的五项行政审批项目包括:对影响财政的临时性特殊情况的减免税审批、中央财政对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呆账核销和延期偿还的审批、对国有风险投资机构和国有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转让国有股义务的审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紧急资质,以及审批境外(含港、澳、台)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

财政部发文取消5项行政审批项目

财政部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如下:

标题:财政部发文取消5项行政审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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