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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经纪人被暂停开立新的客户信用账户三个月

■我们的记者朱宝珍

见习记者乔志东

中国证监会发言人戈登16日表示,根据2014年工作计划,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12月15日至28日组织系统力量对45家证券公司的融资业务进行了为期两周的现场检查,旨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融资业务的规范发展。

12家券商两融业务违规 三大券商遭处罚

戈登表示,从检查结果来看,目前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总体运行平稳,风险相对可控,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但检查发现,部分公司存在融资融券合同到期延期、融资融券客户不合格、未按规定及时处置客户抵押物、违规为客户间融资提供便利等问题。此外,一些证券公司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整改不到位,处理后未能纠正,甚至出现新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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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发展,中国证监会依法对相关公司进行了处理,并责成相关公司追究内部责任。根据戈登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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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而言,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和国泰君安三家公司违反了规定,延长了融资融券合同的到期期限。经过处理,它们没有得到纠正,并且有大量的客户参与其中。这三家公司已经暂停了新的融资融券客户的开放。行政监督措施3个月;招商证券存在融资融券给不合格客户的问题,经处理后未得到纠正。广发证券存在向不合格客户融资融券的问题,违规的是到期融资融券合同的展期,涉及的客户数量较大。采取行政监督措施,责令这两家公司限期改正;本质证券的问题是违反规定为客户之间的融资活动提供便利。中投证券向不合格客户提供融资融券,涉及大量客户。这两家公司被命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的次数。行政监督措施;民生证券、广州证券存在融资融券不合格客户的问题,新时代证券、齐鲁证券、银河证券存在融资融券合同违规展期的问题,因此对这五家公司采取了警示性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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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中国证监会将向自律组织移交对违反证券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自律规则行为的核查和处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将督促相关证券公司进行整改,并在行业内进行通报。戈登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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