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25字,读完约3分钟
取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保荐制度和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
■我们的记者朱宝珍
见习记者苏时珍
16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证监会发言人邓伟表示,该管理办法将把沪深两市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交易场所扩大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的交易场所已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扩展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服务系统和证券公司柜台。
为适应债券市场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推进债券市场监管转型,增强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加强市场监管,加强投资者保护,中国证监会修订了《企业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此次修订主要包括七个方面:
首先,扩大发行人的范围。《管理办法》扩大了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和证券公司的发行范围,最初仅限于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并向所有法人发行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第二,丰富债券发行方式。《管理办法》在总结中小企业民间债务融资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为非公开发行设立了专门章节,全面建立了非公开发行制度。
第三,增加债券交易场所。《管理办法》将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交易场所扩大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的交易场所已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扩展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服务系统和证券公司柜台。
第四,简化发行审核流程。《管理办法》取消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制度和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简化了审核程序。
第五,实行分类管理。《管理办法》将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分为面向公众投资者的公开发行和面向合格投资者的公开发行两类,并完善了相关投资者的相应管理安排。
第六,加强债券市场监管。《管理办法》加强了对信息披露、承销、评级、募集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管要求,安排了对民间债务的行政监管。
第七,加强对权利人权益的保护。《管理办法》完善了债券受托人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对合同条款和信用增级措施做出了指导性规定。
根据市场意见,《管理办法》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进一步明确在公司债券发行和持续信息披露过程中出具专业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服务机构应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二是中国证券金融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自行出售。第三,对受托人的履约方式和履约担保进行了个别调整和完善。第四,有些词被修改了。
《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证券交易场所、中国证券业协会等证券自律组织将及时修订和制定相关自律规则。戈登说。
标题:公司债大举扩容 发行主体扩至所有公司制法人
地址:http://www.3mta.com/xlxw/132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