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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晚,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002240)宣布,广东证监局已向李建华发出警告信,深交所决定对李建华和李的相关证券账户采取限制性交易措施,即限制其相关账户在上述时间内出售公司股份。同时,华伟股份宣布控股股东减持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稀土”)被拒绝借入华伟股票后,华伟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下跌。就在证监会对此次重组进行审查之前,华伟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李建华持续减持,引发市场质疑,被认定为内幕交易。
根据公告,公司于1月23日收到控股股东李建华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发布《关于向李建华发出警示函的决定》:李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李自2014年6月至2015年1月减持股份3650万股,累计减持比例为7.44%。上述股东减持比例达到华伟股份总股本的5%后,将在股权变更报告报告和公告后2日内继续出售股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六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李建华现在受到发出警示函的监管。
同一天,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减持股份的声明,称1月23日,深交所向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发出了《监管关注函》,要求该公司了解并说明李建华、李减持公司股份的原因、所获资金的用途以及是否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并对外披露的情况。
公告显示,2014年6月30日和7月1日,李通过商品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1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55%;2014年8月25日和8月26日,李建华通过商品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12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62%;2015年1月5日和6日,李建华通过商品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12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66%。
截至目前,2014年6月30日至2015年1月6日,李建华、李合并减持本公司无限制股份3650万股,占总股本的7.4383%,累计累计完成营业额83138.7万元。
根据李建华、李的股份减持方案及公司的重新询价,李建华、李因个人财务安排减持股份。李建华取得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其所控制的关联企业的日常营运资金和个人投资及财务管理。李取得的资金主要用于个人理财。
同时,有限公司声明,经自查,2014年6月30日至2015年1月6日期间,李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减持公司股份的时间不属于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四章第二节规定的“窗口期”。
至于内幕交易问题,公告称,无论是李建华还是协同行动的李,都无法提前知道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何时提交中国证监会委员会审议以及会议表决结果。其中,李在公司没有担任任何职务,没有参与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事宜,也不了解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同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以来,公司及时、准确、公正地向投资者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没有对特定对象的事先选择性披露,也没有利用未披露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此前,1月21日,中国证监会M&A重组委审议并否决了华伟的股权重组方案,认为本次交易拟收购的部分资产未经环保部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稀土行业准入审批,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被占用。
正是因为重组遭到拒绝,李建华和李的减持受到市场关注,并因内幕交易受到质疑。
1月26日,华伟股票收于每股17.08元。
标题:威华股份控股股东减持遭限制同时否认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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