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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29日电(记者刘?陈)据中国之声《新闻》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原油加工企业商业原油库存经营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储油体系,确保国内石油市场稳定供应。

我国将建立最低商业原油库存制度 确保石油稳定供应

商业库存原油是指原油加工企业为满足连续生产的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储存的原油。在满足最低库存标准的前提下,商业原油库存由企业自主分配、使用和轮换。当国内石油供应因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而处于紧张状态时,国家可以依法统一调度商业原油库存。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原油加工企业商业原油库存经营管理的指导意见》,所有以原油为原料生产各种石油产品的原油加工企业都应储存设计日平均加工能力不低于15天的原油。当国际原油价格超过130美元/桶时,库存可适当减少,但不得低于设计的10天日平均处理能力。根据指导意见,已投产的企业应在一年内达到最低库存标准,在相关设计规范颁布前建设和储存条件有限的企业最迟应在三年内达到最低库存标准。对此,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小平表示,建立完善的多层次储油体系有利于确保国内石油市场的稳定供应。

我国将建立最低商业原油库存制度 确保石油稳定供应

韩小平:我们的原油库存分为几类。第一,第一个国家战略储备,仅在石油供应短缺时使用。此外,还有商业储备,现在分为几个等级。首先,它们是中石油和中石化的商业储备。因为他们承担着整个国家的石油供应,所以他们的储备需要更大。此外,所有炼油企业在未来都应该承担一定的储备责任,这样在油价波动时可以有一个缓冲过程,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一方面可以抑制石油投机,另一方面可以保证石油供应的安全。

标题:我国将建立最低商业原油库存制度 确保石油稳定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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