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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市监察总站充分发挥检查、执法、监督作用,全面加强检验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和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
一、三级企业执法监督工作全面加强。2014年,监督检查了166家检测机构,下发了12份责令改正通知书,立案处罚3起,罚款9.2万元。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专项检查227次,下发整改通知书41份,立案处罚22起,罚款102.74万元。预制构件生产企业进行了34次专项检查,发出了4份整改通知书,并立案处罚,罚款10万元。
二、积极开展能力验证和监督抽查,企业业务水平普遍提高。在监督检查的同时,市监督站积极开展能力验证和监督抽查。其中,检测机构包括钢筋保护层厚度、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防水材料、保温材料、钢结构无损检测验证试验、钢筋力学性能和基础桩身完整性试验,比对结果均合格。委托864组和149组试验项目对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构件进行监督和抽样检查,涉及水泥、粉煤灰、矿粉、外加剂、钢筋、砂石、28天抗压强度标准养护试件和混凝土混合料。原材料未通过抽样检验而用于工程的,予以处罚;未用于工程的,责令其离开现场,并要求其加强原材料质量控制;对混凝土保证率低的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了访谈。
三、立足预防,充分发挥检测平台的有效性。一是建立检查监督系统不合格数据预警机制,建立项目不合格数据预警线,将超过预警线的项目移交各工程监督机构加强监督。二是加强技术防御措施,进一步优化升级检查监督系统中增加的管理模块;对全市检测机构实施视频监控。
四、加强住宅产业化质量监管。对生产地铁盾构管片、市政预制梁、管的企业进行集中、多频率、全覆盖的检查;弥补政策暂时缺位的新兴住宅产业化领域,组织对住宅产业化中的预制构件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五、认真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治理,完善质量管理评价工作,加强质量管理,加大对影响混凝土质量的原材料和配合比实施等关键环节的检查力度。积极实施项目质量管理两年行动计划,引进预拌混凝土执法案例通报和评估。
标题:有效发挥检测执法监督作用夯实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构件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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