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29字,读完约1分钟
(记者王雪通讯员朱先贤)新年快到了,很多农民工还在为自己的工资发愁。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公布了我市近两年因恶意欠薪被判刑的经营者名单,其中7人因恶意欠薪被判刑,2人被罚款。其中,一名承包商因未能向农民工支付41万元人民币而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监禁,并被罚款5万元。
2012年2月16日,谢某与江汉建设集团签订劳动合同,负责江城春园项目改造工程。截至2013年2月5日,江汉集团已先后向谢某支付119万元。虽然谢某有能力支付,但他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50多名农民工的工资,总计410,315元。河南省地方法院判处谢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在另一起案件中,江岸区盛豪清远服装厂的蒋欠57名工人工资34万多元。经过有关部门的协调,塔子湖街道办事处预付了15万元,房东借了5万元来支付部分拖欠的工资。此后,姜将其财产挪作他用,并拒绝支付剩余的拖欠工资。姜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万元。
目前,我市正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检查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加班工资和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企业经营者逃工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等情况。,依法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非法用工、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严重违法行为。
标题:武汉7人因恶意欠薪获刑 包工头欠薪41万被判一年半
地址:http://www.3mta.com/xlxw/140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