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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虎公司在多个平台上以各种方式发布搜狗浏览器漏洞信息,搜狗公司以不正当竞争起诉奇虎公司。近日,海淀法院审结原告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狗信息公司)、原告北京搜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狗科技公司)与被告北京六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枝公司)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此案引起了广泛关注,因为它涉及浏览器漏洞和安全软件的运行模式。

搜狗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胜诉

[案例]

两名原告共同声称搜狗信息公司是搜狗网站的所有者。搜狗科技公司拥有搜狗浏览器。奇虎公司是Qihoo的所有者,也是新浪微博“360保安V”的运营单位和运营商。六枝公司是“360度个人图书馆”网站的所有者和经营者。2013年11月5日,奇虎公司在360的主页上设置了一个名为“搜狗泄露隐私,要求用户更改密码”的特别内容链接,同时在“360安全卫士”的官方微博上散布虚假谣言,称搜狗浏览器存在漏洞,恶意诽谤搜狗浏览器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以及原告的商誉,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六枝公司恶意转载奇虎公司的虚假陈述,不区分事实的真实性,与奇虎公司构成共同侵权,应与奇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他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法院下令:奇虎公司立即停止侵权,两被告消除影响,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

搜狗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胜诉

奇虎公司认为,发现漏洞和提示用户是被告产品的基本功能。搜狗浏览器的漏洞是真实存在的,如果不及时处理,可能会给用户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被告公司发现搜狗浏览器存在漏洞后,立即通知了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中心)和原告,但原告在收到被告通知后未能及时回复。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个安全软件制造商,为了避免用户流失,我们公司只能通过弹出窗口和公告的方式提示用户更改密码。这种行为是无害的,也不是针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因此不存在商业诽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索赔。

搜狗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胜诉

六枝公司辩称,六枝公司与奇虎公司没有关系,涉及的文章不是由六枝公司发表,而是由用户上传和发表的。原告起诉后,公司及时删除了涉案物品,不应承担责任。六枝公司与原告的搜索和浏览器业务之间不存在竞争,因此原告对六枝公司的索赔应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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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经审理,法院认为,原告和奇虎公司都是从事互联网服务的企业,提供相同或类似的服务,双方都是同行业的竞争对手。在本案中,搜狗浏览器是否存在漏洞是判断被告行为性质的重要前提之一。法院认为,有以下争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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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被告双方均承认急救中心是处理相关问题的权威,但急救中心尚未就搜狗浏览器是否存在漏洞得出结论。考虑到所涉漏洞的性质和严重性,以及中心在一年多前收到报告的时间,应该已经超过了中心进行研究和核实的必要时间。如果中心确定存在漏洞,应采取相应措施通知相关单位或合理公布。因此,法院推定,该中心并未发现搜狗浏览器存在涉案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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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奇虎公司主张,卡凡论坛、五云在线和众多媒体报道的相关信息证明存在相关漏洞。但是,由于对信息发布者的身份和技术水平以及信息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没有相应的审核机制,上述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不能作为认定存在漏洞的依据。媒体报道没有给出有效的结论。因此,上述内容不应作为认定存在漏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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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奇虎公司作为同时运营浏览器软件和互联网安全软件服务的企业,应该比普通运营商和用户更有能力判断浏览器软件是否存在漏洞。本案中,奇虎公司声称进行了相关测试,但没有向法院提交相应的技术测试结果,奇虎公司也没有提供任何针对所谓漏洞的修复方案。综上所述,法院认定奇虎没有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搜狗浏览器存在涉案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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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奇虎发布所涉信息的行为是否适当的问题,法院认为,奇虎作为互联网安全领域的领先公司,对所涉信息的发布有很大影响,因此奇虎在发布所涉信息时应履行其注意义务,但在本案中,奇虎显然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原因如下:

搜狗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胜诉

1.奇虎公司公布了案件所涉及的信息,但并未证实存在真正的漏洞;2.奇虎没有及时有效地通知原告;3.奇虎公司以各种方式发布了该案涉及的漏洞信息,超出了提醒相关公众注意风险的必要性,有失公允。本案中,奇虎公司在官方网站和微博上发布了涉案信息及相关博文;在主页上设置主题链接,包括视频文件、相关媒体文章和其他内容;设置包含相关内容的弹出窗口;360浏览器卸载提示页面发布了相关的漏洞信息。在上述相关信息中,大量情感词以醒目的形式使用,用户被提示更改密码,直至停止使用搜狗浏览器。奇虎公司公布案件信息后,应急中心并未意识到存在漏洞,原告也公开声明不存在漏洞。奇虎公司知道所谓的“漏洞”不可能在当天中午再次出现,但没有给出必要的提示,反而进一步加强了对原告的批评。法院认为,奇虎公司发布本案所涉及的信息明显不同于其正常的发布方式,所选择的信息也有一定的倾向性,含有贬低原告产品和服务的主观意图,违反了客观、公正和中立的原则。

搜狗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胜诉

在诉讼中,两原告均声称奇虎公司雇佣“水军”传播虚假言论,但根据现有证据,不能认定奇虎公司与言论发布者的行为有关,因此法院不支持原告的相关主张。

搜狗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胜诉

奇虎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损害他人商誉的民事责任。两原告主张六枝公司和奇虎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但未提交证据证明六枝公司和奇虎公司共同实施不正当竞争。考虑到六枝公司删除了相关条款,如果要求六枝公司和奇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将对公众获取相关信息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法院不支持两原告的相关主张。

搜狗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胜诉

最后,法院经审理认定奇虎公司声称搜狗浏览器存在漏洞,但没有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漏洞确实存在。它以各种方式发布搜狗浏览器漏洞的信息,超出了提醒公众注意风险的需要,并构成了对他人善意的诽谤。责令奇虎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消除对两原告的影响,赔偿两原告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30万元。

标题:搜狗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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