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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网站25日发布消息称,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主体,民政部、发改委、教育部等10部委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应鼓励民间资本组织或经营城市社区的老人日托中心、老人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为有需要的老人,特别是老年、空老巢、独居、生活困难的老人提供集中餐饮、护理、洗浴、保健、休闲和家庭护理等服务。帮助做好信息登记和居家养老工作
在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机构养老服务方面,建议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ppp(政府与民间资本的合作)支持养老机构的建设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组建大型连锁养老机构,鼓励养老机构跨地区联合、资源共享,发展异地互动养老,推动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养老机构。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将其度假村、培训中心、招待所和养老院改造为养老机构,支持民间资本整合改造企业工厂、商业设施和其他可供养老服务的社会资源。
为促进医疗保健与发展的融合,《意见》提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大力支持在养老机构中设立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并积极提供便利;按规定审批和执业注册。养老机构中的医疗机构符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应按规定申请纳入定点范围。
《意见》还建议加大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投入。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充分利用各类财政资金支持服务业发展,探索建立产业基金、ppp等模式,支持群众养老社会化服务产业发展,带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通过中央基础设施投资等现有资金渠道,对社会急需、项目发展前景良好的老年项目给予适当支持。
根据意见,民政部彩票公益金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应使用50%以上的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并随着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资比例。其中,支持发展民营养老服务的资金不得低于30%。
同时,《意见》对实施税费优惠政策、加强人才保护、保障土地需求等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
(据新华社报道)
标题: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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