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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认为,应加强立法以促进制度建设,国务院也可以考虑在现有法规的基础上制定行政法规。同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法规,明确规定闲置土地的治理
大量土地长期闲置,滋生了各种经济和社会问题,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对此高度重视。
根据国土资源部2009年4月22日至2013年发布的《2014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中国已有7.02万公顷闲置土地用于建设。在今年1月15日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部部长蒋大明介绍说,2014年,国土资源部全年清理了100万亩闲置土地。
关于闲置土地问题,李克强总理在今年2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要求:“对审计人员发现的问题,要采取严厉措施,严肃追究责任,不仅要查处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等违法行为,还要纠正闲置土地反映的各种疏漏。”另据报道,早在1999年4月,国土资源部就通过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并于2012年5月进行了修订。今年,国土资源部还确定了南京、嘉兴、海宁、临沂、菏泽、宜昌、重庆等11个市县作为推进土地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试点。
由于中央政府高度重视闲置土地问题,国土资源部也出台了相关制度和政策进行规范和整顿,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地方的落实情况不理想,相关政策难以落实。为什么?
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占很大比例
郑新,北京好天心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期从事土地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他在接受《中国商业时报》采访时表示,闲置土地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原因和政府原因。人们更加关注企业造成的土地闲置。人们普遍认为土地闲置是因为企业通过囤积土地和推高房价来获取最大利益。然而,事实上,政府造成的土地闲置问题不应被低估。根据官方声明,超过50%的土地闲置是由政府原因造成的。国土资源部颁布《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初衷是防止企业囤积土地,增加市场供给,稳定房价,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避免土地浪费。然而,一些地方政府的不利政策,缺乏良好的拆迁计划,资金不足,随意的作为和不作为等。,可能会导致土地闲置。此外,虽然国土资源部出台了相关政策,但由于缺乏实施细则,导致政策缺乏可操作性,这也是阻碍政策实施的原因之一。
在国土资源部公布的黑名单中,北京、广东、海南等地成为闲置土地重灾区。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中心别墅区的房价已经超过了每平方米10万元,但那里有一块700多亩的土地闲置了大约5年,至今没有得到处理。
该地块位于顺义区后沙峪镇西白新村,总面积700多亩。2010年前后,由北京雨顺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雨顺通公司)、北京蒙克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克房地产公司)和北京碧水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水园公司)三家开发企业赢得。据报道,上述三家开发企业的土地出让金和拆迁资金已全部付清。然而,由于拆迁过程中的一些违规行为,拆迁并不顺利,这不仅导致了土地建设的失败,也使得地块闲置,为开发商占用了大量资金。随着时间的推移,镇政府、开发商、等待拆迁的村民和住在新楼里的其他各方变得越来越焦虑和难以忍受。
事实上,由于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造成的土地闲置,属于玉树通等三家公司的土地绝不是个案。据悉,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中学北侧的t402-0014地块,占地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由于法院没有查明该地块的所有权,法院错误地认定该地块100%的权益归振宝公司所有并进行拍卖,没有考虑到薛娜公司拥有该地块55%的权益,因此无论是受让人还是竞买人都无法开发该地块,该地块已经闲置20多年。该地块曾于2010年被国土资源部列入全国闲置土地黑名单。这片土地被深圳地产界人士称为市中心的“一块疮疤”。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规定,因企业自身原因闲置两年以上的土地应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t402-0014因法院原因闲置20年以上的土地,既不能开发,也不能收回。此外,随着深圳房价的上涨,土地价格也一飞冲天,t402-0014地块的开发企业也被当地市场参与者戏称为“合法囤积土地”。
闲置土地让企业有罪
郑新认为,这是北京和深圳两个典型的土地闲置案例,北京市顺义区的案例表明,如果土地闲置问题得不到合理解决,将会给各方带来负面影响。
据雨顺通公司副总经理黄建农介绍,2011年,雨顺通公司合法收购了位于北京市顺义区沙峪镇西白新村的一片商业开发用地,并于当年9月8日与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签订了《西白新村拆迁项目委托协议》(以下简称《委托协议》)。双方同意,雨顺通公司将委托镇政府组织实施西白新村的拆迁工作。现在,拆迁已经开始两年多了,还有几十栋房子没有被拆迁。因此,后续建设无法进行,地块实际闲置,占用公司资金20多亿元。
“自2011年12月27日以来,我们与镇政府进行了数百次谈判,希望尽快完成拆迁工作,但至今未能完成,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此,雨顺通公司于2014年6月23日向镇政府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责令被告继续履行委托协议,并向原告支付1.5亿元人民币黄建农说:“我们没有太多的要求,就是希望政府能够履行相应的职责,坚持契约精神,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尽快解决问题。”
至于土地长期闲置的原因,雨顺通公司认为是镇政府在没有取得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始拆迁的,这给拆迁工作带来了麻烦。
雨顺通公司表示,根据政府相关规定,拆迁工作应在获得拆迁许可证后开始。2011年11月27日,后沙峪镇政府进村实施拆迁,但顺义区建委实际上只给碧水园公司拆迁部分发放了集体土地拆迁许可证,而没有给雨顺通公司和蒙克房地产发放。由于未取得拆迁许可证,拆迁的合法性存在问题,给拆迁工作带来困难。随后,雨顺通公司和蒙克房地产公司致信顺义区、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等政府部门,就拆迁许可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最后,直到2013年12月1日,相关部门为雨顺通公司和蒙克房地产公司发放了拆迁许可证。
记者了解到,根据顺义区政府2011年7月26日发布的《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后沙峪镇白希新庄村拆迁有关事项的会议纪要》精神,以及与后沙峪镇政府签订的协议,白希新庄村的拆迁工作完全由后沙峪镇政府领导和负责。三家公司只需按照约定支付拆迁补偿。与此同时,三家公司向后沙峪镇政府支付了巨额拆迁费,政府应依法执行。
黄建农强调:“镇政府没有取得拆迁许可证就开始拆迁,这是违法的,给我们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目前,由于拆迁工作难以完成,拆迁户分散,拆迁资金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地块陷入了“开发商不能开发,地方政府不能收回”的尴尬局面。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下去,企业将难以维持。”
郑新认为,这种情况会制约企业的发展,甚至会制约一些发达企业的发展,因为长期以来闲置土地的问题没有得到合理解决,原有的开发项目无法启动,导致它们陷入困境甚至破产。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员工会受到一系列问题的影响,如安置和再就业,这很容易导致不稳定因素。
土地闲置影响各方利益
延期拆迁不仅让政府尴尬,让企业不舒服,也让村民头疼。
西白新村村民田女士告诉记者:“根据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村民需要办理从农村到城市的转移,并进行相应的安置。被拆迁的村民非常关心农村向城市转化政策的实施。拆迁开始的时候,镇政府向我们解释说,已经落实了退耕还林的资金,镇政府会尽快解决退耕还林的问题,让村民们安心安心。然而,农村向城市转化的安置问题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田女士回忆说:“因为我们过去住在西白新村的房子被拆除了,镇政府承诺在一年半内为村民们建起安置用房,并交付给村民们。拆迁开始时,镇政府承诺,安置房屋的所有相关问题都已落实。地址在我们村附近的阎王庄村,马上就要开工了。安置房的建设将与西白新村的拆迁同步进行,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建设。”田女士透露,“但实际上,拆迁工作还没有开始,选房分配工作还没有开始。因此,大多数已迁出的村民仍在租房子。”
记者在现场看到,由于没有进行土地平整,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肮脏、混乱、恶劣”。被拆除的房屋变成了一堆堆瓦砾,瓦砾中充满了垃圾。剩下的池塘变成了发臭的沟渠,散发出异味,到处都可以看到人和动物的粪便。夏天快到了,卫生环境令人担忧。
郑新对此发表评论,表明地方政府造成的闲置土地将对国家和地方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产生负面影响,也将对有关各方造成巨大压力。如果地块项目的开发能够正常进行,肯定会对当地政府的财政收入产生积极的影响。
对于上述雨顺通公司反映的情况,记者联系了后沙峪镇政府,有关部门表示会尽快给予答复。但截至发稿时,对方仍未做出任何形式的回应。
处置闲置土地的规则急需出台
国土资源部有关人士向媒体介绍,鉴于过去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较多,应加强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责任,区分政府原因和企业原因,特别是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应协商处理。规定政府或相关部门应对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承担责任,并加强监管。
一些业内人士表示,虽然国家有关部门对政府造成的闲置土地发出了警告,但他们并没有实施细则。现在,政府造成的闲置土地问题仍然难以解决。虽然国土资源部表示,政府或相关部门应对政府造成的闲置土地承担责任,并加强监管,但记者查阅了相关材料,发现全国没有对政府部门进行处罚的先例。
“如果土地因企业原因闲置,土地将无偿收回。如果政府部门不采取行动,他们只能让土地继续闲置,这也使国土资源部很难这样做,而且国家有关闲置土地的规定已经暂停空.”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快出台政府原因闲置土地处置细则,建立预防和处罚机制,防止土地因政府原因无限期闲置,避免浪费土地资源。
郑新就如何加快闲置土地的有效处置,从根本上防止地方政府造成的闲置土地提出了一些建议。他认为,第一步是加强立法,促进制度建设。依法治国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因此有必要加强和完善立法,使一切都以法律规范为基础。第二,我们必须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第三,加强舆论监督。目前,政府对闲置土地的舆论监督不够,人们对其重视不够,没有有效的舆论监督,导致地方政府对其重视不够。总之,有必要通过加强立法和执法来实施有效的问责,使谁承担责任,同时加强舆论的宣传和监督,使地方政府能够高度重视这一问题。
郑新建议,在加强法律制度建设的同时,还要注意相关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这就需要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目前国土资源部颁布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也有相关规定,但从立法角度来看还不够。由于地方政府造成的闲置土地,很难通过国土资源部追究责任,仅仅依靠国土资源部颁布的法规可能难以使其执法和处罚措施达到预期效果。因此,国务院可以在现有部门规章的基础上制定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法规,对闲置土地的治理作出明确规定。
标题:大量土地长期闲置:政府原因占50%以上 企业资金被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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