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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5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坚持依法治税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见》,指出今年各级税务部门不要专门统一组织电子商务综合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这是一种新的业务形式和新的业务模式。

国税总局明确年内不得对电商纳税评估

此前,有报道称,许多税务局以“评税查税”为由对电子商务企业进行了采访,电子商务的税务检查和纳税即将到来。据一些分析人士称,国家税务总局的声明意味着电子商务税收至少一年内不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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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教授刘剑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这份文件很及时,它实际上引导了地方税务机关更好地为电子商务企业服务,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依法纳税,并按照合法、公平的原则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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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对新格式的非法征税

今年4月以来,北京、广西、江苏、上海、山东、深圳等省市税务机关先后对辖区内的电子商务企业进行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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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媒体援引税务官员的话说,大多数电子商务公司都面临逃税问题。“这不是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安排的。地方税务局的名称是税务风险管理和税务评估。”据报道,电子商务税务检查风暴即将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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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表示,各级税务部门不得组织电子商务综合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他还表示,此举是为了积极支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健康发展,不断完善税收政策支持体系和管理服务措施,积极支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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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剑文认为,电子商务面试应该在具体情况下进行分析。面试可能很难理解电子商务。从税务机关的角度来看,服务是第一位的。“这不完全是为了纳税。纳税需要合法。有理有据。”据悉,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已经率先开展了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相关研究,其中最重要的是《税收征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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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了《税收征收管理法(征求意见稿)》修订稿,在几个章节中增加了网上交易的纳税问题。《意见稿》规定:“纳税人在签订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登记房地产和办理其他涉税事项时,应当使用纳税人识别号。”这意味着不仅大企业纳税,自然人也纳税,也就是说,普通店主也将按自然人纳税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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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剑文说,税收征收管理法尚未出台,但只是征求意见稿。从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它仍然在平等的基础上纳税。这涉及税收公平问题,也是税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国家正处于一个特殊时期。还将特别考虑到企业,并将有一个征税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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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指出,“要深入分析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业态、新业务模式的特点”,积极探索支持其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严格执行企业所得税减半、暂免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支持政策,坚决杜绝非法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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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税收任务

今年一季度,全国财政收入增速仅为2.4%,全国税收收入30563亿元,同比仅增长1.2%。然而,2014年财政收入年增长率为8.6%,这意味着2015年财政收入压力不断加大。在此前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有关财税官员表示,今年财政收入放缓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经济增长放缓;二是结构性减税;第三,改革阵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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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于2015年4月开始安排强制检查的相关工作,有消息称将于5月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与去年的房地产检查不同,今年的检查重点是金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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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的意见也要求认真落实国家预算确定的税收任务。“加强税收监测和分析,推进财税银行电子化纳税,加强税收入库管理,努力做好税收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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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国务院的意见也明确指出,严禁违反税收法规的规定和越权多征、预征或减征、免征或缓征应纳税款,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超税”、空转移、转移税收、突击征税等违法行为。"完善税收质量评价体系,实现真正的税收收入和无水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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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任务外,国家税务总局还明确表示,要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过税”的观念,不要因为收入形势严峻、征管困难而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要给经济运行增加任何不利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扩大消费、促进科技创新和鼓励创业就业的税收优惠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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