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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朝晖)昨天,市政府发布了《关于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的实施意见》。

我市十举措稳定住房消费

《实施意见》提出了十条意见,包括:一是放宽首套房中首套房的认定,旧房换新房可认定为首套房;二是增加住房公积金购房用途,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款下调至20%;三是加强住房金融服务,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可适当下调;四是推进货币安置补偿住房向存量商品房的过渡;五是着力开辟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的转换渠道;第六,尝试推出共享产权住房;七是规范土地供应;八是提高住宅小区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第九是建立房地产风险防控机制;十是提高房地产开发质量。

我市十举措稳定住房消费

根据《实施意见》,各级政府要按照《实施意见》和《关于促进福建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福建八条)的要求实施,制定更有针对性的实施意见,落实一地一策,切实支持人民群众对首套、首套等刚性住房的需求。

我市十举措稳定住房消费

据业内人士称,首付比例的降低意味着购买改善住房的门槛大大降低,这将带来改善住房需求的释放。但是,更大的优势应该是国务院有关部门将营业税免税期限从5年缩短到2年的政策,这将带来市场复苏的预期。至于市场能恢复到什么程度,还有待观察。

我市十举措稳定住房消费

(见第四版)

标题:我市十举措稳定住房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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