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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网站发布公告,从2015年5月1日起,丝绸之路经济带通关一体化通关模式将启动。

5月1日起开展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公告称,此次改革涉及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和西藏(丝绸之路经济带)等9个省(区)的10个海关(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

5月1日起开展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改革实施后,丝绸之路经济带内的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在经营单位注册地、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或直属海关集中报关点办理报关、纳税和验放手续。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港口通关、中转通关、区域通关一体化等任何通关方式。

5月1日起开展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公告明确表示,取消对丝绸之路经济带报关企业报关服务的限制,允许报关企业“一地注册,多地报关”;允许区外报关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直接向地区海关申报;许可证上注明的口岸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任何口岸的货物(国家明确实施口岸的货物除外),应当在该地区任何一个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5月1日起开展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根据公告,丝绸之路经济带关区报关单所涉及的货物可由企业根据实际物流需求在港口或当地海关监管场所进行查验。在当地监管场所实施检验的,进出境货物及其运输工具应当符合途中海关监管的要求。

5月1日起开展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另据了解,海关总署决定从2015年5月1日起,在大连、沈阳、长春、哈尔滨、呼和浩特和满洲里启动东北通关一体化改革。这意味着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和广东海关将与东北海关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形成“3+2”全国区域通关一体化格局。

5月1日起开展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据新华社报道)

标题:5月1日起开展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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