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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长沙工作了8年,对这个城市的一切都很熟悉。然而,我从来没有自己的房子。”33岁的张晓晴是典型的北方人。他的家乡在山东枣庄,在何山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工作。在中国,像她一样出生在80年代和90年代的农民工总数约为1亿。“我的几个同事和夫妇都是农民工。他们一个月没有多少工资。他们不得不支付孩子的学习费用,他们不得不承担每月的生活费。他们几乎买不起房子。他们只能租用或住在该单位的公共住房中。”张晓晴呼吁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的覆盖范围。

“政府应当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范围,逐步将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政策范围,并推动在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住房公积金的支付标准可以在初始阶段处于较低水平,以保证覆盖面的全面性。”张晓晴认为,不同经济效益水平的企业可以有不同的支付标准。农民工只要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超过一定期限,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或租赁住房。(特约记者刘菊史玉娟)

标题: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保障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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