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75字,读完约2分钟
在交易所市场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转为备案制后,银行间市场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也将告别审批制。《经济日报》记者近日从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知情人士处获悉,银行间市场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将从审批制转向登记制。目前,相关细则尚未出台,正式出台还需要一段时间。
近半个月前,中信银行(报价、咨询)和民生银行(报价、咨询)等27家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获得了信贷资产证券化(abs)业务的主体资格,这意味着它们在发行产品时无需经过耗时的审批程序,在备案登记后即可发行。这一举措被市场理解为资产证券化备案系统的正式启动。
“这次推出的注册系统可能与交易所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推出的备案系统不同。”中国程心国际结构金融部总经理牛男表示,参照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中短期融券发行的注册制度,注册时仍有审批流程,但一次注册一定金额后可以分期发行。注册也有一定的“有效期”,之后可能需要重新注册。
很多业内人士表示,与银监会之前实施的审批制度相比,央行实施的审批制度并没有花很长时间,因此对注册制度的改变影响不大。此前,中国央行对资产证券化的批准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完成,而银监会对这类产品的审查更为详细,从几周到最长一年不等。但总体而言,告别审批制度后,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效率将进一步提高。
在发行制度改革的背景下,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有望在2015年迎来跨越式发展。去年,资产证券化产品经历了爆炸式增长。中国银监会创新司司长王艳表示,2013年,资产证券化产品仅发行了500亿元,而2014年的规模接近4000亿元。分销结构也更加多样化。过去,资产证券化产品主要由大型国有银行发行,现在发行者已经扩展到所有股份制银行,包括农村合作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以及汽车消费金融公司和金融公司。
然而,与成熟市场中资产证券化产品在债券市场中所占的比例相比,我国在扩大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规模和完善市场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告别审批制度后,加强信息披露将成为下一阶段资产证券化产品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牛男认为,只有加强对资产证券化产品信息披露的监控,市场参与者才能立即了解产品的状况,更好地识别风险,避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损失。
目前,银监会已经对信息披露做了相关安排。王艳表示,银监会将建立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平台,以满足银监会对表内外信息资产、质量变化、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了解。
标题:资产证券化产品将告别审批制
地址:http://www.3mta.com/xlxw/172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