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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韩报道:为继续打击恶意拖欠工资的企业和个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公布了第二批10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典型案例。它们是:
天津宝坻区王新元酒家经营者刘连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湖北省汉川市卡鲁服装加工厂老板邵鲁山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4万元;
黑龙江省佳木斯中百达液压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辽宁铁岭成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王小玮,被判处有期徒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山东省平度市新河镇极寒服装店经理崔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贵州省淳安县慈江电器厂法定代表人龚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淳安县慈江电器厂总经理龚友珍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海南省琼山区琼山小加固工程和实验中学加固工程承包商郑瑞泉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广西南宁市龙河洞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宁夏吴中市同心县永昌建材城项目承包商王可青,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
重庆市武隆县的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标题:人社部公布第二批欠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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