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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就《特定品种境内期货交易境外交易商和境外经纪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这将进一步促进中国期货市场的开放,为即将推出的原油期货铺平道路。中国证监会最近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在其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进行原油期货交易。原油期货作为第一个国际期货产品,将搭建国际交易结算平台,全面引进海外贸易商和海外经纪机构。为明确境外交易商和境外经纪机构参与中国期货市场交易的规则,中国证监会专门制定了本暂行办法。 中国证监会表示,期货市场开放将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综合考虑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进程、实体和金融机构参与程度、期货市场风险控制能力等诸多因素,稳步有序推进期货品种国际化。 本暂行办法共有35条,包括四个主要内容: 一是扩大中国期货市场的参与者,允许境外交易商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特定品种的境内期货交易。目前,原油期货是中国证监会确定的第一个允许境外交易商和境外经纪机构参与期货交易的特定品种。 二是为境外交易商和境外经纪机构提供多种参与方式,包括通过境内期货公司或境外经纪机构从事特定品种的境内期货交易;经期货交易所批准,符合条件的境外交易者可以直接从事特定品种的境内期货交易。境外经纪机构可根据情况选择以下方式参与:境外经纪机构接受境外交易商的委托后,委托境内期货公司在境内进行特定品种的期货交易;经期货交易所批准,符合条件的境外经纪机构可以接受境外交易商的委托,在期货交易所直接交易中国特定品种的期货。此外,为引导期货市场有序良性发展,境外经纪机构只能接受境外交易员的委托,进行特定品种的境内期货交易。 三是规范特定品种国内期货交易涉及的主要业务环节,包括开户、操作、结算、保证金收取和存管要求、大规模申报、强制清算、违约处理、纠纷调解等。《暂行办法》还明确了中国证监会对境外交易商和境外经纪机构对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及相关业务活动进行现场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跨境执法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规定了境外交易商和境外经纪机构查处违法违规和跨境执法的监督管理职责。

标题:中国原油期货将率先向境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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