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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区后湖区30多台电梯多年未进行定期检查,设备老化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由于多次责令整改,该物业一直未整改。质监局对该物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双方均向法院提起诉讼。《武汉晚报》记者昨天从江安区法院获悉,法院判决支持质监局的处罚,并说服开发商协助执行判决,使矛盾得以解决。

小区30多部电梯长期带病运行 质监局责令整改

自2008年1月以来,后湖区已有30多部电梯没有定期检查。根据规定,一些关键部件,如钢丝绳,在使用几年后必须强制更换,否则将会有巨大的安全隐患。期间,江安分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员多次发出安全监督指令,责令小区物业公司限期整改,但物业公司一直未整改。

小区30多部电梯长期带病运行 质监局责令整改

2012年5月4日,质量技术监督局江安分局发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小区物业公司罚款2万元。逾期不整改的,加收罚款和滞纳金,并责令停止使用,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物业公司拒绝接受处罚决定,并起诉技术监督局。江安区法院行政法院裁定驳回其诉讼请求,该物业公司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级人民法院最终维持原判。经质量技术监督局江安分局申请,法院裁定准许执行。

小区30多部电梯长期带病运行 质监局责令整改

因为开发商、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存在水和电的纠纷,挤占住宅区的公共设施等。,双方矛盾尖锐,业主从来没有交过物业费。房地产公司仅仅依靠开发商的“输血”来勉强维持运营,其业绩能力是有限的。如果社区内超过30部电梯被迫关闭,将不可避免地给社区居民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也将导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更大的纠纷。江安区法院执行委员会认为这种做法社会效果不佳。然而,如果不停止,令人担忧的是,在运行多年的未经测试的电梯中是否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该社区的业主委员会也致函法院,表示强烈反对关闭电梯,并要求法院强制检查电梯。

小区30多部电梯长期带病运行 质监局责令整改

由于该住宅区的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属于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高管们直接与开发商的老板反复沟通,以明确测试电梯的紧迫性,这对解决双方的矛盾具有积极的意义。最后,开发商被说服让物业公司申报年检并缴纳罚款,相关检测机构及时对小区内所有电梯进行了年检。在发现不合格项目后,主管再次动员开发商支付维修费用,最终通过测试并获得合格分数。(记者高兴通讯员安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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