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580字,读完约4分钟

点击上面的“南孔法堂”,注意这里有你需要的法律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已经年3月20日13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监察法的制定为反腐败事业开辟创新局面提供了重要的政治保障和法治保障 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对国家监察工作起指导性和基础作用的法律,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指导,对创新和完全的国家监察制度,实现立法和改革的联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反腐败工作 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 实现对行使公共权力的公务员的监察 监察法第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对下列机关和人员实施监察: (一)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公务员。 (二)本级人民政府及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三)下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 县、自治县、无区市、市区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还对属于本辖区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公务员及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浙江省纪委监察委员会网站近日通报了行使公权力的“编辑”贪污事件,这是浙江省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考试中首次对编辑采取监禁措施事件。 具体来说,“我本来以为我既不是党员也不是正式员工,但我是“临时”的赞助者,个人停止花钱……我后悔得到了今天这样的结果。 “龙游县社阳乡国土站24岁的赞助者翁腾羽在接受监察调查时,为自己的无知和错误感到后悔。 调查结果表明,翁腾羽利用职务便利,不经过审批程序,擅自阻止农户超面积罚款,处罚分管区农户超面积建设行为,向农户支付现金102122元,侵占个人费用 年11月2日,龙游县人民法院因贪污罪判处翁腾羽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此案是‘特殊’的贪污事件,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考试中全省第一对编辑采取监察留置措施的事件。 龙游县纪委监察委员会的第一负责人说:“留置不分篇内外,充分体现了反腐败事业在党统一的指导下,实现了公务员监察的全面复盖。” “调查不是目的 龙游县纪委监察委员会以此事件为契机,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社阳乡政府的70名干部参加审判现场旁听,充分利用身边的模范这一“活教材”,开展了警告教育活动。 并帮助事件部门分析原因,寻找监督管理的脆弱性,建设章立制 对该事件的4名党员干部发动“一案双查”,严格追究监督管理者的责任 “以前我们对编辑的监察范围认识不足,但现在不同了。 如果履行“公权力”的是公务员,就必须依法执法。 已经不能因为自己是“临时工”就随便行动了。 ”审判旁听结束后,当事人的同事说 监察法的制定包括:通过制度设计,补充过去监督存在的短板,全面涵盖行使一切公权力的公务员的监察,真正把所有公权力关在制度笼子里,根据规则治党和依法治国,党内监督 另外监察法第6条规定监察业务必须依赖大众 监察机关建立举报制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对任何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向监察机关起诉或者告发 监察机关受理通报,以必须依法调查解决的实名通报的,应当回答解决结果等情况 监察机关必须保密某些事项、通报受理情况和通报者相关消息,保护通报者的合法权益,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广大人民群众可以通过许多渠道监督监察委员会。 各级监察委员会来自人民、路由人民、服务人民,必须依法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定监察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根据党情和国情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监察委员会作为反腐败的专门机构,与中纪委共同办公,监察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反腐败责任、行使公权力的公务员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和全国人民对纪检监察系统的信任和再委托 我们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行使权力谨慎,自我约束严格,不断增强能力,训练绝世武功,切实履行职务责任,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任,惩恶扬善 (资料来源:龙游司法)

标题:热门:利剑高悬,惩恶扬善

地址:http://www.3mta.com/xlxw/211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