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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艺术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偶像崇拜要坚决遏制明星炒作和泛娱乐化等不正之风,严格控制薪酬,坚决打击收视率(点击率)欺诈行为。
根据通知,一些文艺节目存在许多问题,如电影明星太多、盲目炒作、泛娱乐化、高报酬、虚假收视率(点击率)等。这不仅推高了生产成本,破坏了产业秩序生态,也误导了年轻人盲目崇拜,助长了拜金主义和一夜成名等错误价值观。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来纠正它们。
通知指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化节目要坚持品位、风格和责任,抵制低俗、低俗和媚俗,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坚持底线红线;坚决摒弃以明星为卖点、靠明星吸引眼球的错误做法,严格控制偶像培养节目,严格控制影视明星子女参与综艺娱乐和真人秀节目;减少娱乐游戏、真人秀、选秀节目和其他影视明星参与的节目的播出量。
根据通知,明星综合频道从19: 30到22: 30播出的每场综艺节目,所有嘉宾的总收入不得超过节目总成本的40%,主要嘉宾的总收入不得超过嘉宾总收入的70%。每部电视剧和网络电视剧(包括网络电影)中所有演员的报酬不得超过总制作成本的40%,主要演员的报酬不得超过总报酬的70%。
同时,加强收视率(点击率)调查数据的使用和管理,坚决打击欺诈行为,建立健全广播电视、公安等部门联合协调打击收视率(点击率)欺诈行为的工作机制,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中广联制作委员会、电视制作行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将制定并发布电视剧、网络剧(包括网络电影)的薪酬实施标准,并明确演员的最高薪酬限额,作为行业自律规则予以颁布实施。(石景南白薇)
编者:张嘉诚
标题:广播电视发布“限薪令”:严格控制薪酬,严厉打击收视率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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