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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连续发布了两个公告,一个是2015年第1号公告《关于暂停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相关规定的公告》,另一个是《关于修改药品管理质量管理标准意见的公开征求意见稿》。这两个公告又一次将药品电子监管码的问题拉回了舆论的中心:这是否意味着阿里健康独家拥有的药品电子监管码的经营权将被移交?
处于舆论漩涡中的阿里健康相对平静。该公司内部人士告诉记者,他们已经看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公告,但没有收到通知,停止提供技术操作和监督网络维护服务。
此外,上述公告是否意味着国家将永久中止现行的药品电子监管政策?北京医疗咨询管理中心主任石立臣告诉记者,为了落实上述政策,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覆盖率已经很高,预计不会停止执行上述政策。
电子监管代码之争
1月25日,湖南省田阳药监局起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电子药品监管码是行政违法行为,并要求立即停止这一违法行为。此后,三大a股医药连锁上市公司“百姓”、“唐艺昕”、“益丰药业”纷纷发表声明,称现行电子药品监管代码“违法、不合理、不公平”,“属于重复建设的不良政策”。
对于此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直接回应。然而,2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称:“我局注意到,媒体起诉湖南田阳医药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码。的报告,并专门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自2006年以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相关企业建设和运营电子药品监管系统,部分企业对电子监管码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认真研究,并将妥善处理。”
2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5年第1号公告中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修订药品管理质量管理标准的意见》和《关于暂停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相关规定的公告》。后一公告表明,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重要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以来,我们已公开征求了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品电子监管内容的修改意见,现决定暂停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的公告》(2015年第1号)中药品电子监管的相关规定。
据了解,《关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1号)已于2015年1月发布。根据公告,2015年12月31日前,国内制剂生产企业和进口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全部纳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以下简称网上准入),完成生产线改造,在各级药品销售包装上打印(粘贴)统一的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以下简称指定码),收集并上传数据,通过中国药品电子监管平台进行核销。2016年1月1日后生产的所有药物制剂都应编码。
阿里健康状况严重受损?
《关于暂停药品电子监管相关规定的公告》(公告1号,2015年)发布后,相信这将对阿里的健康产生巨大影响,阿里拥有药品电子监管网络的独家运营权。
据了解,阿里健康在已发布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介绍,公司主要经营中国医药行业使用的电子监管网络,建设医疗服务网络和医药电子商务业务。在截至2015年9月30日的六个月财务报告中,公司的电子监管网络业务收入为2137.1万港元,同比增长14.6%。据该公司称,收入增加的原因是从零售药店收取互联网接入费和提供增值服务的收入增加。
“在投资者眼中,拥有电子监管网络的运营权是阿里健康的一个重要优势。如果没有这一优势,阿里健康的未来发展可能会受到影响。”。上述行业人士告诉记者。此前,由于有传言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收回药品电子监管网络的运营权,阿里健康的股价大幅波动。有一段时间,阿里的健康沦为空的空壳。
对此,阿里健康内部人士告诉记者:“上述事件的潜在影响比外界想象的要小。目前,公司已经规划了药品零售(药品o2o)、医疗服务(远程医疗平台、家庭医生、医生网络)、健康保险等。这是公司未来发展的重点。”
阿里健康昨天晚上宣布,经过10年的建设、扩建和改造,药品电子监管网络项目已于2015年下半年基本完成。此后,阿里健康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探索药品电子监管网络的后续运行和维护计划。目前,阿里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进一步讨论此事,并成立了一个联合工作组,讨论药品电子监管网络的移交事宜。
标题:药品电子监管码因遭诟病被暂停 阿里健康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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