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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江苏长寿集团有限公司(“长寿集团”)在其网站上发布了致歉信,就其控股企业江苏长寿大红门食品有限公司(“大红门食品”)存在的问题向消费者道歉。此前,江苏省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初步认定,大红门食品改变了部分冻肉的包装,涉及200多吨过期肉。据《经济参考报》记者进一步调查,这个2003年6月由如皋肉联厂改制而来的民营企业集团的董事长魏,也是如皋市区的副董事长,属于应该清理的“红顶商人”。

董事长兼市政协副主席 江苏长寿集团被疑政企不分

据了解,魏,江苏如皋人,1959年9月出生,长期在如皋肉联厂和如皋肉食品(集团)公司工作。自2003年1月起,他担任如皋市CPPCC副主席、如皋市工商联主席、长寿集团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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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开报道,魏作为副主席参加了许多活动。据如皋市委新闻网报道,2013年5月16日,如皋市CPPCC主席李中林召集部分CPPCC成员,就如何建立镇(区、街)政府债务化解机制进行磋商。副董事长伟、、刘参加活动;6月2日,机关召开了“三个严格、三个实际”的党课专题教育部署会,出席会议的有副主席魏、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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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中共中央组织部分别于2004年和2013年发出通知,要求党政领导干部对企业兼职进行专项清理,坚决清理戴政府帽子、持有企业票证的“红顶商人”。中央组织部2004年下发的《关于清理企业党政领导干部兼职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04]2号)要求,党政领导干部要限期清理企业兼职工作。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免除或主动辞去企业职务,企业负责人应免除其党政领导职务;今后,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凡违反规定继续审批的,审批无效,并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013年10月19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党政领导干部兼职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要求目前在职或不在职但未办理退休(离职)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根据2002年7月9日中共中央发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其后的修订版,明确指出党政领导干部包括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政府、CPPCC、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内部机构的领导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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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信息日报》记者致电长寿集团网站,但无人接听。记者还致电南通市委组织部办公室,该部信息中心副主任邱志军表示,他将在明确了解相关业务部门后予以回复。截至发稿时,对方没有回复。(记者吴勇实习生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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