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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9起违反城乡规划的典型案例,9个城市因违规规划被挂牌监管。这是《城乡规划法》颁布八年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首次对违反城乡规划的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我国《城乡规划法》明确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和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20年。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然而,在现实中,规划变化频繁,不仅催生了大量短命建筑和拆迁矛盾频发的问题,也造成了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
城乡规划不时在变化。一方面,一些地方的领导人对计划的严肃性了解不够。为了突出自己的政绩,他们根据自己的想法“开了一个新的炉灶”。另一方面,在规划背后有一个巨大的寻租空空间,它通过调整规划为一些企业铺平了道路,并从中获利。这个问题在计划混乱中更为常见。
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不按照法定程序编制、批准或者修改城乡规划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然而,在既得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下,相关的监督检查往往是徒劳的。同时,《城乡规划违法违纪处分办法》颁布已有两年,但案件查处力度不够,影响不大。目前,没有因违反规划而被追究责任的案例,这鼓励了一些地方和干部任意改变他们的规划。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它的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它的实施。地方随意修改城乡规划的背后,恰恰是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不到位。今天,已有9个城市因擅自改变规划而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监管,这充分体现了国务院遏制非法干预、擅自修改城乡规划、维护城乡规划权威性和严肃性的坚定决心。预计对擅自变更规划的监管将成为常态,这将迫使地方政府树立规划敬畏感,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连续性。(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标题:住建部挂牌督办 城乡规划岂容朝令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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