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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银行参与互联网金融业务,监管当局发布了更多积极的信号。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互联网金融研究组组长姚玉栋在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表示,他建议鼓励银行设立互联网金融子公司。姚玉东表示,根据双向准入原则,应允许银行设立或参与互联网金融子公司,从事p2p、第三方支付、众筹甚至电子商务。
目前,银行的互联网金融子公司很少。然而,业内人士表示,监管政策进一步明确后,未来将出现更多的银行p2p和股权众筹公司。传统金融机构在当前混乱的互联网金融业中的突破将冲击一些平台,并可能重塑行业秩序。
将监管态度从谨慎转变为积极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互联网金融研究组组长姚玉栋最近表示,监管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适度监管也是动态的、开放的。现在是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传统金融业面临巨大挑战。他表示,应根据双向准入原则,允许银行通过子公司或其他投资方式进行突破。我们可以考虑允许银行设立或参与互联网金融子公司,从事p2p、第三方支付、众筹甚至电子商务。
这一声明发表后,也引发了市场的强烈反应。虽然允许银行设立或参与互联网金融子公司似乎只是一个监管建议,但它也揭示了传统金融机构参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态度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当互联网金融刚刚兴起时,出于风险考虑,监管态度相对谨慎。不过,目前互联网金融是大势所趋,银行必须主动或被动参与,监管态度将变得更加积极。”高登资本首席经济学家傅立春在接受《经济信息日报》采访时表示。
事实上,许多国内银行一直在积极部署互联网金融服务。今年3月,工行发布了互联网金融品牌“电子工行”等一系列主要产品。近日,工行还成立了互联网金融营销中心,统筹全行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营销推广和运营管理,这是国内商业银行成立的第一家互联网金融营销机构。
在布局模式上,大多数银行选择在银行内部搭建一个互联网金融平台,典型的是招商银行2013年推出的面向中小企业客户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小企业电子家园。目前,该平台装载了不同的产品,包括p2p财富管理和货币基金。此外,宝商银行还于2014年推出了互联网金融综合金融平台“小马银行”。
目前,最符合姚玉栋作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子公司的银行模式的代表无疑是辛凯贷款。辛凯贷款公司由国家开发银行全资子公司CDB金融有限公司与江苏省大型国有企业共同投资组建。
姚玉东表示,互联网子公司依托母公司,但相对独立于母公司,业务和主题分开服务,在技术和制度上充分发挥规模优势。可以认为,互联网子公司应引入混合所有制,实行适度的管理层持股,以满足互联网企业的激励特征。
他还表示,传统银行以融资形式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有利于推动互联网金融业发展,提升传统金融服务水平。与此同时,应该允许传统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在未来的市场中收购子公司,如p2p或相关商业公司。
重塑银行的涌入或改变行业格局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对传统金融机构参与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的逐步放松,未来将出现更多的p2p和股权众筹公司。与大多数互联网金融平台相比,传统金融机构具有更强的金融属性,在专业性和风险控制能力方面将具有很强的竞争力。此外,银行的信用评级必须高于市场上大多数草根互联网金融平台。因此,如果商业银行设立大规模的互联网金融子公司,可能会对当前的市场结构产生影响。
贷款公司副总经理周认为,lufax和贷款等市场份额较大的p2p公司是传统金融机构下的独立机构。因此,银行设立互联网金融子公司将进一步扩大这一群体,成为行业的中坚力量。“对市场规模较大但财务背景不足的企业可能会产生一些影响,这也将促使他们进一步思考财务与互联网的关系,加大规范化管理的力度;对于市场规模较小的p2p公司来说,这可能会产生更大的影响。”周对说道。
积木公司(Building Blocks)首席风险官谢群表示,在资本方面,银行子公司将从追求高收益但不愿意或害怕直接投资p2p的银行储户那里吸收一些客户,还将转移一些安全但长期收益较低的平台客户,但对大多数平台影响不大。但在资产方面,这些子公司平台将充分利用银行的借贷客户资源,将银行不能做的客户放在子公司,这将对其他现有的p2p平台构成巨大挑战。
在改变目前竞争格局的同时,金融银行行长唐认为,互联网金融子公司的成立表明,传统银行已经认识到金融与互联网结合是大势所趋,这将有助于促进行业的规范化,使真正能够提高金融服务效率的企业得以生存。
广州电子贷款首席执行官方巍表示,首先,从信用的角度来看,p2p行业最缺乏的是信用,如果有银行这样的大机构进入,对整个行业来说是一个很好的促进,有助于建立这个行业的信用和信心;对于银行来说,这也是应对市场利率的重要措施之一。
谢群认为,如果银行设立p2p子公司,那么这些子公司将把投资者对回报率的预期拉回到一个合理的范围;此外,我行严格的风险控制无疑会传递到其子公司,这将为p2p市场带来良好的示范作用。
众筹网首席执行官孙宏生认为,从目前的监管体制和分业经营的理念来看,银行设立互联网金融子公司对股权众筹行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客户引进和投资者教育方面。银行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优势在于传统金融方式下积累的信贷资源,包括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和大量的存款和理财用户。在理性选择的情况下,银行进入互联网金融的最佳途径是将传统业务转化为互联网。从长远来看,如果银行的互联网金融业务能够允许在资本投资方面投资股权业务,众筹平台将在资本来源方面增加一个庞大的客户群。
风险隔离是重中之重
关于我行设立互联网金融子公司的定位,谢群向《经济参考报》表示,在整个p2p市场中,银行系统平台似乎是介于我行和“高息”平台之间的一个细分市场,但其比重和增速相对有限。可以预计,如果银行设立网上金融子公司进行网上贷款,一方面会与现有的市场化平台竞争,但另一方面会受到银行人员和管理的影响,子公司在这两方面做得不好。
一位商业银行家承认,传统金融机构的品牌可以吸引网上贷款人,但在提供高质量资产方面,传统金融机构非常矛盾。“市场还将质疑银行提供的资产质量。毕竟,如果这是一笔真正优质的贷款,银行愿意拿出来吗?”消息来源称。排派贷款首席执行官张军也认为,银行在小额贷款的服务、互联网思维和成本控制方面也存在不足。特别是对于没有信用信息的小微用户的风险控制,有必要利用互联网的非传统数据来获取信用信息。在这方面,银行没有优势。
此外,银行在p2p银行托管项目中也可能面临越来越多的冲突。谢群告诉记者,如果银行建立自己的p2p平台,将资金托管给其他p2p平台,这无疑会让合作基金管理的p2p平台有些紧张。“这是一种正常的反应,要求银行从系统建立到实施监控,都要信任其他p2p平台。在基金托管服务质量相近的前提下,p2p平台也会在不同的银行之间做出保护自己的选择。”谢群说。事实上,当一些p2p公司选择银行作为他们的基金托管人时,他们已经倾向于选择没有互联网金融子公司的银行进行合作。
很多业内人士表示,银行部门的子公司未来需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是如何打造自己更强的互联网思维,第二个问题是如何保持更好的独立性。“这是由其身份决定的。由于银行开展这类业务,它们的身份并不独立。因此,银行必须做好这道墙,这更好。”宋芳说。(记者刘莫)
标题:央行建议鼓励银行设互联网金融子公司 或重塑行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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