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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公有住房的销售,市国土房管局整合了本市现有的公有住房销售政策,并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一时间,如何使用折扣政策引起了公众的关注。《渤海早报》记者了解到,在折扣政策中,服务年限的折扣是根据1992年1月1日前承租人及其配偶的总计算年限。但是,服务期限折扣只能使用一次。
购买公共住房有优惠政策
出售直管公房的折扣主要包括:新的折扣,年折旧率为2%,折旧年限不超过30年。服务年限折扣,年服务年限折扣为每平方米建筑4元,折扣服务年限以1992年1月1日前承租人及其配偶的总计算年限为准。
在折扣政策中,资历折扣只能使用一次。服务年限折扣以1992年1月1日前承租人及其配偶的总计算年限为基础;如果承租人是寡妇,他可以享受1992年1月1日以前工龄的折扣;承租人无配偶的,可按1992年1月1日前工龄的1.5倍计算;如果承租人是丧偶或无配偶,他可以从子女、父母、祖父母和具有相同户籍的祖父母中选择一名工作年龄较长的成员来计算工作年龄折扣。
购买者的服务年限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户籍簿确定。夫妻不在同一户口的,应当提供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应当提供民政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出具的结婚证。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龄折扣应根据从事井下、高温、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工龄审批表中的记录计算。
八种公房不能买
目前,已取得本市城镇房地产权证的成套一次性公房可以出售给承租人。但是,有8起公房不能出售的案件,包括房屋使用权的纠纷;非成套或成套合作伙伴;属于历史建筑;党政机关、科研单位和各高校都离不开办公室、科研和教学用房;已经纳入房屋征收决定范围的;被认定为危险房屋的;国家和本市规定禁止由政府代管的房屋出售的其他情形。
购买人应当具有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包括因就业在本市定居的单位和城镇的集体户口)。
标题:津城公房出售政策调整 买公产房可享工龄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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