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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组织准入管理的决定》的颁布,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在我国支付清算体系建设中,“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正在积极实施。这也反映出央行作为支付系统的核心监管者,也把“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确保金融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作为主要出发点之一。
对于银行卡清算市场来说,开放准入是第一步,这样市场机构就可以在同样的原则下竞争。《决定》详细描述了具体的申请程序,使此次改革的时间表更加清晰、可预测。此外,卡组织通常拥有大量支付交易信息,这也关系到国家战略利益或持卡人信息保护。因此,《决定》提出了业务管理的要求,旨在建立准入后的规范化监管机制,也体现了此次改革的制度完整性和连续性。
《决定》的颁布是我国支付清算制度改革的一件大事,主要符合四个方面的基本趋势。
首先,国际化的大趋势。随着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金融项目开放步伐的加快,包括卡组织在内的支付清算机构必将走向国际化,适应国际化的“游戏规则”。可以预见,在中国全球金融影响力逐渐增强的背景下,银行卡清算将走向国际化的市场“蛋糕”,这将为各方带来前所未有的合作与发展机遇。
第二,技术变革的趋势。目前,信息通信技术的进步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对支付清算系统的影响是全面的。在新技术的冲击下,作为零售支付系统核心的银行卡清算市场将面临多样化和差异化的迫切需求。
第三,市场化改革的趋势。在明确风险控制底线的前提下,银行卡清算市场的改革需要建立市场准入、运营和退出的博弈规则,鼓励市场竞争,促使参与市场的卡组织加快技术创新和组织完善,最终形成多层次、高效率、低风险的银行卡清算服务体系。例如,在《决定》中,“银行卡清算机构不得限制发卡机构和收单机构与其他银行卡清算机构合作”,已经体现了这一政策理念。
第四,消费者主导的趋势。新技术的快速发展极大地改变了消费者的行为模式,引发了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这反过来又引起了商家行为的变化,进而导致了商业业态的重新整合,进而导致了电子支付工具的创新,这将进一步导致使用这些工具的新支付组织的演进,进而对清算服务提出新的要求,最终对整个零售支付系统产生影响。银行卡一直是零售支付系统的核心环节,银行卡清算市场的改革最终是为了满足“互联网加”时代消费者和持卡人的个人需求。
《决定》的颁布将有助于推进支付清算市场改革,提高服务效率。它可以促进优秀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更有效地参与银行间清算市场的建设,使商业银行的卡业务更符合客户需求,使中国的卡组织在竞争中成长并走向全球,逐步成为一个开放、综合的平台,在技术和竞争的驱动下提供多种支付增值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决定》的颁布并不意味着相关改革已经全面到位,应该以银行卡清算市场为切入点,进一步推动相关制度和规则的完善。例如,尽快制定更详细的《银行卡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并全面实施2012年《金融基础设施原则》(PFMI);以此为契机,推进整个支付清算市场的法制建设,如独立支付清算系统的“上位法”或“电子支付法”;深入研究互联网信息技术对交易、清算和结算环境的不同影响,结合新兴的银行间转账清算模式,不断完善现有银行卡清算市场管理规则;围绕移动支付带来的跨行业监管需求,努力构建以央行为主导的新型全国支付系统监管模式和协调机制。
标题:放开银行卡清算市场准入:金融业要在竞争中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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