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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怀疑网速慢,退网的扣除标准几乎是进网价格的两倍
“方正网络”这个账户用什么来计算?
“我有一个14个月780元的宽带套餐。这已经成为问题4个月了。找一家企业退出网络,我只退了380元。”昨日,贵阳市消费者顾致电消费者权益保护站专线86624315,称供应商必须按月100元的标准向网络退款,这几乎是原付款标准的两倍。
●月费55元应按每月100元计算
谷开来告诉记者,今年1月,他在方正网络续签了14个月780元的宽带服务费。
“它被称为5m宽带。上传照片需要很长时间。有时候,断开网络是无法做到的。几天内不能正常使用。”顾先生说。
由于网速慢极大地影响了顾先生的日常工作,顾先生多次向方正网络投诉。公司的技术人员已经上门三次了,但都没有妥善解决。
“我没有说网络速度慢的具体原因,也没有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这个网络使用起来很麻烦。”顾先生说。
无奈之下,顾先生去方正网络营业厅申请退网,但在结算时被告知780元的包装费只能从380元中退。
“他们的退款标准是每月扣除100元,但我开始时平均每月只付55元。”顾先生说,对方的算法是不公平的。
●用户失去家庭协议。网络公司不退款
昨天下午,记者和顾先生来到方正网络营业厅。一位销售人员告诉记者,这个退款标准是公司的规定,所有申请退出网络的客户都是按照这个规定执行的。
"根据这个算法,我在使用网络9个月后必须给你寄钱吗?"对于这一条款,顾先生哭笑不得,认为是霸王条款。
记者询问了《合同法》第40条,了解到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或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该条款无效。
经维权站调解后,该公司销售人员表示,他可以按照顾先生的算法退款,但要求顾先生提供原网络接入协议。
不过,顾说,网络接入协议是他几年前首次申请宽带时签署的。经过这么长时间,他已经失去了协议,他提供的付款收据可以作为退款凭证。
方正的网络销售人员表示,公司规定网络接入协议应备案,并坚持由顾先生提供,最终导致调解失败。
●部门:消费者提供收据,商家应履行退款义务
对此,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相关负责人表示,顾先生既然能提供付款收据,就可以作为退款凭证。另外,根据描述,顾先生与方正网络签订的家居协议通常是一式三份,公司应保留复印件,因此公司要求顾先生提供协议后再退款是不合理的。
“方正网络公司声称,每月收取100元宽带退款是公司的规定。如果没有法律依据,它将被视为霸王条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市场监管部门将做出一定的处罚。”该负责人表示,如果谷开来未能与公司协商退款,他可以直接向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王驰《贵州商报》)
标题:用户嫌网速慢要退网 扣费标准是入网价格近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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