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439字,读完约9分钟

目前,上海梅辛的两大股东都在集中精力争夺公司的控制权,没有时间考虑公司的正常运营。如果这种情况不能解决,公司无疑将滑入退市的深渊

上海新梅两年巨亏六千万 退市风险激增

■我们的记者王伟

虽然是上海的老牌房地产企业,但上海梅辛近年来的发展并不理想,业绩持续低迷。因此,公司开始积极寻求转型。出人意料的是,转型尚未完成,但公司陷入了两大股东之间的控制权争夺,双方甚至相互起诉,这使得上海梅辛的未来前景更加扑朔迷离。

上海新梅两年巨亏六千万 退市风险激增

4月27日晚,上海梅辛发布了2014年年报。根据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347.32万元,同比增长794.45%,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451.39万元,较2013年的亏损2672.85万元再次扩大。对此,上海梅辛表示,公司已于2013年初决定在两到三年内逐步实施业务转型战略。但在报告期内,由于公司股权纠纷的影响和非法标语牌的干扰,公司的经营战略无法正常实施,公司的正常经营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上海新梅两年巨亏六千万 退市风险激增

目前,上海梅辛的房地产储备只有江阴新美豪布斯卡项目,其中可销售房地产面积为2.6万平方米,委托经营面积为4.42万平方米。

上海新梅两年巨亏六千万 退市风险激增

同时,由于连续两年亏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海梅辛的股票将在年报披露后被警告存在退市风险。“如果公司的基本面在2015年无法改变,上市公司退市的风险将进一步增加。”该公司在其年度报告中表示。此外,上海梅辛预计2015年上半年仍将亏损。显然,如果两大股东之间的控制权之争不能在短时间内得到解决,上海梅辛很可能会一步步跌入退市的深渊。

上海新梅两年巨亏六千万 退市风险激增

在法庭上改变主张

上海梅辛两大股东之间的诉讼战才刚刚开始,又发生了新的变化。4月23日下午,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以上海市凯南为原告、上海市梅辛为被告的六人共同诉讼案。

上海新梅两年巨亏六千万 退市风险激增

然而,一开庭,原告就改变了先前的主张。上海梅辛秘书长何晶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也证实了上述情况。何晶表示,“原告律师当场向法院提交了最新的变更上诉请求,将原撤销董事会决议的请求变更为撤销董事会决议的请求。对此,我们的律师认为,鉴于原告临时要求变更诉状,法院应给予新的答辩期,公司将重新整理证据清单后再进行应诉,法院将在15天后重新开庭审理。”。

上海新梅两年巨亏六千万 退市风险激增

然而,尽管原告改变了主张,双方仍向法院解释了他们对一些关键问题的看法。何晶透露,上海梅辛主要是向法院表示,包括上海凯南在内的六名协同演员没有资格起诉。同时,双方还就双方之间的争议是否属于公司章程的范围发表了意见。

上海新梅两年巨亏六千万 退市风险激增

早在2月25日,上海梅辛的实际控制人盛兴集团就率先对凯南部门提起诉讼。然而,由于程序问题,该案预计要到7月份才能审理。

上海新梅两年巨亏六千万 退市风险激增

事实上,双方相互起诉的焦点是凯南部门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具有表决权。截至去年第三季度末,由于持续减持,上海梅辛实际控制人上海盛兴实业持有上市公司11.19%的股份,低于凯南部门代表的一致行动者16.53%的股份。然而,由于凯南涉嫌增持过程中过度持股的情况未被披露,盛兴集团拟通过司法途径“作废”其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以上的芯片,以维持其控股股东地位。

上海新梅两年巨亏六千万 退市风险激增

然而,凯南部显然不想轻易让步,于是起诉上海梅辛,以此帮助他们的筹码得到确认,从而成功赢得上海梅辛的控制权。

上海新梅两年巨亏六千万 退市风险激增

两大股东相互起诉

根据上海3月7日的公告,集团起诉王、、上海等16名被告,请求法院裁定,自2013年10月23日(部首次持有上海已发行股份的5%)起,被告买卖上海股份的行为无效。3月5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上海新梅两年巨亏六千万 退市风险激增

据集团称,根据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查明的事实,2013年7月至11月,王继续通过15名被告的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买卖公开发行的股份。截至2014年6月9日,六名被告首次告知上海梅辛,他们已于2014年6月6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持有上海梅辛全部已发行股份的14.23%。但在此期间,他们没有按规定报告持股增加情况,也没有披露账户组由同一人(即王)控制或有一致行动关系。

上海新梅两年巨亏六千万 退市风险激增

盛兴集团认为,被告的上述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同时,被告通过恶意串通,向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隐瞒其控制账户组的事实,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这些行为足以使2013年10月23日后继续买卖上海梅辛股票的民事行为无效。

上海新梅两年巨亏六千万 退市风险激增

因此,盛兴集团请求法院裁定,自2013年10月23日起,被告买卖第三方股票的行为无效;同时,被告被责令赔偿上市公司出售其于2013年10月23日及其后购买并持有的上海梅辛已发行股份所得的收益(即被告持有上海梅辛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以上)。

上海新梅两年巨亏六千万 退市风险激增

此外,盛兴实业表示,愿意征得上海梅辛股东的授权,并代表因违规而损失股票投资的股东提出索赔。

上海新梅两年巨亏六千万 退市风险激增

随后,3月23日,上海梅辛召开股东大会,上市公司董事会通知“凯南部”一致行动人,授权代表有权出席会议,但无权行使表决权。这也成为凯南部门起诉上海梅辛的导火索。

上海新梅两年巨亏六千万 退市风险激增

4月15日,上海梅辛宣布,凯南部门的六个联合行动已对该公司作为原告提起了两起诉讼。

上海新梅两年巨亏六千万 退市风险激增

上海凯南表示,2015年3月23日,上海梅辛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上,上海梅辛告知原告无权行使表决权,原告所持股份未被纳入上海梅辛同日发布的《2015年第一届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新梅两年巨亏六千万 退市风险激增

据原告称,原告合法持有被告16.53%的股份。根据宁波市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的主体是王个人,原告不是责任主体。作为股东,原告当然有权在股东大会上投票。

上海新梅两年巨亏六千万 退市风险激增

同时,2015年3月9日,原告向上海梅辛提交了三份临时提案,要求在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追加。2015年3月14日,上海梅辛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原告提交的三份临时提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了原告提交的三份临时提案不应提交股东大会的决议。

上海新梅两年巨亏六千万 退市风险激增

原告认为,上海梅辛公司董事会做出并宣布上述决议没有法律或宪法依据,董事会应将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被告董事会无权做出不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决议。

上海新梅两年巨亏六千万 退市风险激增

因此,凯南司请求法院撤销上市公司3月23日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3月14日的董事会决议。

上海新梅两年巨亏六千万 退市风险激增

股东们争夺股价,但股价正在上涨

据《证券报》记者报道,在3月23日上海股东大会上,公司董事会表示,剥夺表决权的原因是基于宁波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即王、上海系列账户组违规。

上海新梅两年巨亏六千万 退市风险激增

然而,部门指出,今年1月,宁波证监局已责令涉嫌持股比例过高的非法账户控制人王改正,并处以50万元罚款。王接受了罚款,退还了以前实际控制的账户,违法行为已依法得到纠正凯南部说。因此,凯南认为,它持有的所有股份都是有效的,应该享有投票权。凯南部门聘请的律师也表示,上海梅辛董事会限制投票的决定缺乏法律依据。

上海新梅两年巨亏六千万 退市风险激增

何晶透露,今年1月,上海证券公司董事会致信宁波证监局,要求其给予行政处罚,并征求意见,即如何确定“责令改正”的完成情况。这封信也抄送给了上海证监局和中国证监会,但至今未收到任何回复。

上海新梅两年巨亏六千万 退市风险激增

事实上,凯南持有的16.53%的股份是否具有表决权,在法律领域是有争议的。一些法律专家认为,如果凯南通过集中竞价获得股份,交易结果是不可逆转的。即使买方违反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到5%的股份不需要披露,剥夺了凯南的所有投票权,这显然是不符合规定的。

上海新梅两年巨亏六千万 退市风险激增

同时,一些法律学者认为,在这件事情上,确实没有明确的法律可循,也不太可能会临时出台相应的规定,而且为时已晚。当然,也不排除为个别案件申请司法解释。“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违规增持控股,但处罚只有50万元,显然存在处罚过轻的问题。我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规定,以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本案的判决实际上将起到示范作用。”上述法律学者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何晶还说:“如果你只罚50万元,你就可以悄悄地控制一家上市公司,其他人也会跟着做。”。

上海新梅两年巨亏六千万 退市风险激增

一些市场人士指出,凯南以上述方式增持上海梅辛的成本确实可以降低很多。毕竟,二级市场的投资者看到有人举着标语牌,即使繁荣的一方不通过增持进行反击,该公司的股价在正常情况下也不可避免地会上升,而凯南增持的成本无疑会上升。

上海新梅两年巨亏六千万 退市风险激增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沪市梅辛的业绩不佳,两大股东仍在争夺公司的控制权,但公司股价仍在上涨,尤其是在两大股东相互起诉之后。4月24日和2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公司的周转率超过13%。4月27日,日内股价一度触及每股10.69元,创下该公司股价自2013年3月5日退市以来的新高。在这方面,一些分析师认为,该公司将被市场基金炒作,因为未来可能更换控制者和强烈的重组预期。但是,由于公司已经连续两年亏损,一旦基本面不能改变,退市的风险将大幅增加,投资者也要注意风险。

标题:上海新梅两年巨亏六千万 退市风险激增

地址:http://www.3mta.com/xlxw/102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