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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通知,对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的《城市土地定级定级规则》和《城市土地估价规则》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说明。根据通知,基准地价应每三年全面更新一次。因容积率调整需要评估出让土地补交地价的,如果调整前的原容积率低于1,在新容积率规划条件下,待补交的地价可通过评估日的容积率乘以新增建筑面积确定。

严格执行土地价格评估的有关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前,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的规定和有关要求,组织拟出让地块的地价评估,并出具土地估价报告。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应在“估价结果”部分有明确的储备价格决策建议和理由;涉及协议出让最低价格标准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格标准的最低价格,也应同时列出相应的最低价格标准。(记者高)

标题:国土资源部:基准地价每3年应全面更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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