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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从中国政府网站获悉,国务院原则同意宁波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
国务院批复指出,要注重城乡协调发展,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重点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发展。
答复如下
一、我原则同意《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宁波是中国东南沿海的重要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南翼的经济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总体规划的实施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宁波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要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建设水平,逐步把宁波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第二,注重城乡协调发展。重点加强中心城市和外围组团的总体规划,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560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内实施城乡统一规划和管理。进一步加强与上海、杭州、舟山等周边城市的合作,共同开展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做好空城乡管理和控制工作,加强对县市的规划指导。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应当统筹规划,在保持农村特色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农村现代化。
第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39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20平方公里以内。为贯彻城乡规划法中“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严禁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新城区。划定城市发展边界,加强边界控制,推进紧凑城市布局,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大现有土地挖掘潜力,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房资源,有效提高城市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第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港口、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发展,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的交通条件。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多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要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高度重视城市地下管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统筹规划城市供水、给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要划定基础设施黄线的保护范围,预留各种设施用地,加强规划控制,确保建设的实施。建立和完善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重点提高城市应对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的能力。
5.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集约高效生产、适度生活和优美生态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居住区建设,加强工业、交通和建筑节能,引导城市转型发展。加强城市环境综合管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实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项环保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要加强城市范围内各种生态功能区的分类和分区保护,构建“接山、接城、临海”的网络化整体生态安全格局。对于重要的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应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纳入禁渔区,并制定保护措施,严格执行。加强对东钱湖、何明-上林湖、天童、溪口等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湿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建立海洋生态保护体系,加强九山群岛海洋生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重点保护邕江口、象山港、三门湾等沿海水域,严格控制污染物向海域排放,合理控制海洋养殖密度,加快沿海绿化和防护林建设。
七、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教育、医疗、市政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建设宜居城市。将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纳入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阶段性供应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和可能性,稳步推进旧城的有机更新,不断改善居住环境。
八、注意保护历史、文化和特色。要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有效保护城市的传统风貌。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大运河(宁波段)世界文化遗产、慈城、石浦、徐家山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秀水街、福寿永寿街等历史文化街区、天一阁、清安会馆等文物保护单位以及近代重要历史遗迹和建筑。加强城市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绿线保护范围。加强对沿海地区的规划和控制,加强对“三江”六大水系(余姚河、奉化河、邕江水系组成的景观廊道)整体空形态和滨江特色的控制和引导,保护自然山体和水体,打造江南水乡与现代港口城市相融合的城市特色,突出“河、湖、港、桥”
九、严格执行《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制,坚持法治,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宁波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应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顺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城市规划区(包括各类开发区)内的所有建设用地和建设活动实施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不得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进行规划许可,以有效保障规划的实施。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宁波各单位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总体规划,支持宁波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做好宁波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宁波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批复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你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标题:国务院批复宁波城市总体规划 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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