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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风险防火墙的六大隔离措施
■我们的记者左永刚
最近,银监会全面修订了2008年颁布的《银行并表监管指引》,形成了《商业银行并表监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强调商业银行应承担并表管理的主要责任。同时,从管理隔离、业务隔离、信誉隔离、人员隔离、信息隔离和出口隔离等方面对防火墙系统进行了细化。此举旨在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的并表管理,适应新形势下商业银行跨行业、跨境经营的新变化、新趋势。该准则设定了六个月的过渡期,将于2015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六个方面。首先,它强调商业银行应承担合并管理的主要责任。《指引》立足于商业银行的并表管理,强调商业银行是并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并对文件名称进行了相应修改。
二是根据风险管理的实质性原则,进一步明确合并范围。在原指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定的合并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三种合并范围:会计合并、资本合并和风险合并。其中,资本整合是指根据资本等审慎监管要求确定的整合范围;风险合并是指根据风险特征和风险状况确定的合并范围。
第三,提高业务协作和全面风险管理的相关要求。从协同机制、战略协同、业务协同和资源协同等角度提出规范性要求,有助于防范风险,促进银行进一步科学发展。同时,对全面风险管理架构和职责、统一风险偏好和政策、统一信贷管理、统一风险分类和统一风险观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四,提高公司治理的相关要求。本文结合《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的要求,明确界定了商业银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行领导在实际经营中的职责,母行公司治理与关联机构公司治理的关系,母行的行为边界,母行是否可以无限期参与关联机构的公司治理和日常经营,关联机构是否应该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否应该避免母行的不当干预,有助于形成更加合理有效的治理结构
第五,细化与风险隔离相关的要求。防火墙系统从管理隔离、业务隔离、信誉隔离、人员隔离、信息隔离和出口隔离等方面进行了细化。
第六,增加恢复计划的相关内容。要求商业银行制定并定期更新恢复计划,并将其纳入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的总体框架。从而阐明商业银行如何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在压力下继续提供关键金融服务,恢复正常运营。
标题:商业银行并表监管有变 新规则今年7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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