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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建国
1月2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网上购物产品的抽样数据,淘宝网的真实率最低。随即,淘宝关伟以“小二行动”的名义对抽样检查的合规性提出质疑,并直接对SAIC网络监管部主任刘洪亮提出质疑。随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发布了白皮书。最新消息是,淘宝网宣布将立即成立一个由300人组成的“打假特别战营”。(北京时报,1月29日)
现实中的假冒伪劣问题远比表面的抱怨复杂和严重。如果这场对抗以淘宝的“打假团队”告终,它将真正成为一场“文字战”,失去应有的意义。长期以来,有报道称淘宝已经成立了一支专业的打假队伍,俗称“安全部”,是一个拥有2000多名员工的超大型部门。换句话说,“打假队”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它过去没用,但现在有用了?
有必要思考一下假货问题是如何产生的。这需要回到电子商务的商业模式。目前,电子商务模式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平台型,即只提供一个平台,收取适当的保证金,但不干涉商家的业务。第二,它是基于内容的,即自我参与,这不仅提供了自主经营的产品,而且提供了一个开放的平台。然而,对该平台的访问需要受到更多的限制,并且它具有相对完整的管理系统。这两种模式在阿里都有体现,前者是淘宝,后者是天猫。
平台不应该是粗放型的,但是现在一些电子商务平台的模式正朝着粗放型运作的方向发展。具体来说,电子商务注重的是平台建设和推广,而“具体操作不受约束,售后服务基本上被忽视,服务纠纷似乎是罪魁祸首。”对于电子商务来说,只要搭建一个平台,让一些人安下心来,就相当于开启了“吸金模式”,不需要太多的努力和承担太多的责任。对于那些卖假货的人,即使他们被举报和核实,根据淘宝的规定,他们只会扣除“1000元保证金”。与销售假货的利润相比,非法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即使商店关门了,用不同的名字重新注册也是一件大事。
在粗放管理下,有假货是正常的,但没有假货是不正常的。这种模式肯定没有未来。过去,许多城市出现的“小商品市场”,由于所售商品的价格优势,挤占了正规商场一段时间的“无生命”;然而,由于利弊参半,麦城最终在许多城市被击败,逐渐被专卖店模式所取代。阿里首先提供了一个平台,这可能是一个有点广泛的开始运作。后来,阿里意识到了隐藏的问题,推出了天猫商城。但是这个市场很大,很难马上扭转;而且利润很大,不愿意回头。
平台模式具有大众创业和创新的意义,具有存在的理由和意义。然而,平台模型不是一个广泛的模型,而是一个精细的模型。前几天,马云和刘进行了一次“0/谈话”。对于刘来说,谈论什么是民族企业并不是没有道理的。从广泛到精细,关键取决于是否有责任。现在淘宝说:“我愿意承担打击假货的责任,绝不推卸这个责任。”实施预付款制度比成立打假小组有用得多,也更有意义。从模式升级的角度来看,为什么不先付费,然后平台会追究商家的责任?
网上购物可以走平台化或内容化的道路,但无论走哪条路,都无法广泛操作。当平台模式遇到粗放式管理时,就决定了许多问题。因此,网上购买假货可能是一个模式问题,这种粗放式经营是一种落后的发展模式。虽然“假货不是淘宝造成的”,但平台绝对有责任。如果这一挑战能够促进模式的转型升级,那将具有更加根本的意义。
标题:先行赔付比淘宝打假队更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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